法律分析:夫妻共同遺囑首先應當是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處分共同財產,對于遺囑的內容沒有爭議,不違反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基本上可以認定夫妻共同財產屬于有效的。夫妻共同遺囑可以進行公證,增強遺囑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立自書遺囑效力如下:合立遺囑人通過訂立合立遺囑的方式對自己死后各自或共同財產的處分作出共同意思表示,并不違背意思自治原則;合立遺囑是基于立遺囑人相互之間的信賴以及特定家庭關系而作出的;遺囑是否有效取決于遺囑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是否具備;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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