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結婚證有事實婚姻如何離婚
沒領結婚證,要離婚的需要先判斷是否構成事實婚姻,如果構成事實婚姻的,可以選擇補領結婚證后雙方再辦理離婚手續,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審理后確構成事實婚姻,審理離婚案件同時處理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以及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等問題。
一、辦理離婚的手續和流程如下:
1、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
3、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
4、發給離婚證。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于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事實婚姻如何離婚
事實婚姻如何離婚一、事實婚姻如何離婚
1、事實婚姻不能辦理離婚手續。我國法律目前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只承認已經登記有合法手續的婚姻。只要沒有登記結婚,未婚男女同居只是同居關系。事實婚姻不屬于合法的婚姻關系,只是一種同居關系,一般不存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事實婚姻有什么特點
事實婚姻具有下列特點:
1、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2、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
3、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
婚姻那些事:事實婚姻怎么離婚?
事實婚姻做為這種獨特的婚姻生活方式,隨之社會發展的不斷發展和法紀的持續完善及人民大眾法制觀念的提升終將邁向亡國,但做為這種社會問題在必須時期內他還將長時間具有。那麼事實婚姻如何離婚呢?
婚姻那些事
一、1994年2月1日國家民政部《結婚登記管理辦法》發布執行之前,雙方早已合乎完婚本質要素的,按事實婚姻解決;
婚姻那些事
二、1994年2月1日國家民政部《結婚登記管理辦法》發布執行之后,雙方合乎完婚本質要素的,人民檢察院理應告之其在案子審理前補辦登記結婚;未補辦登記結婚的,按消除同居關系解決。
因而,事實婚姻如彼此離婚了務必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出示彼此什么時候剛開始同居的日子的有關直接證據,那樣人民法院能夠依規評定是不是組成事實婚姻,及其夫妻關系的起止時間,更進一步評定什么歸屬于婚內出軌的夫妻共同財產,并依規開展切分。
假如證實不上彼此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剛開始以夫婦委托人相互衣食住行,那一般無法評定為事實婚姻。這時,人民法院會規定彼此補辦結婚登記,補辦之后,按離婚程序解決;不開展補辦的,按消除同居關系解決。
相關推薦:
男方病重離婚(男方重大疾病能起訴離婚嗎)
離婚調解協議書范本(婚姻調解協議書)
腦梗離婚多嗎(老公腦梗死可以離婚嗎)
離婚有啥條件(要離婚必須滿足哪些條件)
關于離婚的事(新婚姻法2023年新規定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