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有婚假。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系,屬于再婚行為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喪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根據《婚姻法》 規定,只有在同時符合女年滿23周歲、男年滿25周歲和“雙方均為初婚”這兩個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認定為 “晚婚”。
擴展資料
復婚手續:
1、申請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填寫聲明書
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3、簽名
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審核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后,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5、復婚登記證
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后,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法院網:再婚是否享有婚假
復婚是有婚假的,因為復婚屬于二婚的一種特殊情況,法律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婚假,不過只有初婚的晚婚者可以享受到15天的晚婚婚假,復婚或二婚的只能享受3天的普通婚假,若公司以復婚為理由拒絕員工請婚假的,視為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
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婚假勞動者本人結婚時依法享受的假期,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這一假期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和權益的保護,對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復婚有婚假,國家規定是3天。可以看本省計劃生育條例,是否增加婚假天數。《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規定 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法律客觀:《 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 喪假 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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