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彩禮的三種情形是這樣的: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給付彩禮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2、男女雙方雖然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實際上從未共同生活過的;
3、給付彩禮的一方在婚前給付彩禮后,導致生活困難的;
給付彩禮的一方通過以上第二點和第三點要回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男女雙方不解除婚姻關系的,就不能要回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一、最高院關于退彩禮規定是怎樣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婚姻家庭 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在我國的婚姻法彩禮怎樣才能退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三、未婚同居兩年有小孩彩禮是否退還
未婚同居兩年有小孩彩禮若是男方提出彩禮返還的請求,這是同居男女雙方的情形滿足民事法律規定的材料返還條件。具體退還條件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 結婚自愿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如果彩禮支付了,最后雙方并沒有領取結婚證,那么支付彩禮的一方,可以提出彩禮返還的請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為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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