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是在哪個民政局領呢?
領結婚證并非在哪個民政局都可以,領結婚證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1.新人領結婚證需要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民政局是專門辦理結婚的部門,全國各地的民政局都一樣,都可以辦理結婚證。但是,不是所有人可以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可以辦理結婚證。也就是說,全國的民政局都可以為新人辦理結婚證,但一對新人并不能在所有的民政局辦到結婚證。
2.因為我國婚姻法規定,選擇登記結婚的男女,需要到雙方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如果不滿足這一項結婚條件,是不能辦理結婚證的。這對于異地結婚的男女可能有一點小困難,但也是可以考慮離哪一方的戶籍地近一些,就選擇在哪一方所在戶籍民政局領結婚證,只要是在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就可以。
結語:一對新人在辦理結婚證時,只能在雙方當中的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結婚證。不論是在男方戶籍所在民政局領證,還是在女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領證都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領結婚證在哪里的民政局都可以嗎
領結婚證并非在哪個民政局都可以,領結婚證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并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
領結婚證辦理程序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在哪里的民政局都可以嗎
辦理流程
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領結婚證在哪里領
領結婚證需要結婚當事人雙方都帶好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才可以領到結婚證。如果兩人都是外地的,那就需要回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領結婚證;如果一方本地,一方外地,可就近選擇本地民政局領結婚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結婚領證去哪個民政局
結婚領證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要符合結婚的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在查明雙方的相關證件之后,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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