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于出軌行為并不屬于我國法定的離婚過錯行為之一,因此即使導致夫妻離婚,此時女方也不能要求男方作出離婚損害賠償的。但由于男方存在出軌行為,畢竟也是一種過錯,因此在對小孩撫養權進行判決的時候,法官會更偏向于女方,也就是說此時女方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你好,關于財產和撫養權的問題,你們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一致再請求法院判決。
首先,關于婚內一方出軌,離婚訴訟時財產分割的問題,家與家律師在司法實踐中的總結,“出軌”有可能被認定為“過錯”,從而無過錯方不僅有可能請求離婚損害賠償,還可以依據照顧無過錯方權益原則請求法院讓出軌方少分財產。但出軌能否被認定為重大過錯依靠于法官對個案的判斷,法律并沒有規定無過錯方應該多分多少財產, 因此我們需要結合你有的證據綜合判斷。
出軌是道德意義上譴責的行為,但并不是法律意義上可以決定離婚財產分配的主要原因,不同的家庭情況和訴訟方案,結果會有很大的區別。
關于孩子撫養權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兩周歲以下原則上跟母親,兩到八周歲的要綜合考量雙方的各種情況,進行綜合判定。八周歲以上的會尊重孩子的意愿。家與家律師總結以往的訴訟經驗,認為法院在判定子女撫養權歸屬時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經濟能力、學歷、子女原生活環境、祖父母 / 外祖父母學歷和撫養意愿等多方面因素。總的來說,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是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的總原則。
家與家的律師特別提示,撫養權案子訴訟的重點不僅在于證明一方條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還要向法官證明由另一方撫養不利于孩子成長。因此需要根據你們雙方的具體情況及證據具體分析。因此建議你向專業的律師咨詢。
如有相關法律需求可進一步溝通。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 1084 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民法典》第 1087 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 1091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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