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核心提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應該承擔什么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犯罪行為作了下列規定:“第一百四十一條拐賣人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犯罪行為作了下列規定:“第一百四十一條拐賣人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第一百四十三條嚴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違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2)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第一百四十四條非法管制他人,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全國人大常委會于1991年9月4日通過《關于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作了下列規定:
(1)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一萬元以下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一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五)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六)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2)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3)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一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4)以出賣或者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5)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3、嚴禁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依照刑法關于強奸罪的規定處罰。
(2)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虐待等犯罪行為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3)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并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刑法關于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4)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決定第一條的規定處罰。
(5)收買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于1994年5月12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錯誤地行使職權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權的,應當承擔侵權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犯罪行為作了下列規定:“第一百四十一條拐賣人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四十三條嚴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違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四十四條非法管制他人,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侵害公民的財產權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縱橫法律網 申志禮律師
賠償損失,重則負刑事責任
侵犯公民個人隱私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一、停止侵害的處罰方式
受害人對于正在發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揚傳播受害人的隱私資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領域等,可以請求停止侵害,防止損害結果的發生或擴大等。
二、賠禮道歉的處罰方式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規定,在適用此種民事責任時,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三、賠償損失的處罰方式
隱私權的賠償范圍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損害進行賠償;二是對受害人因隱私權受到侵害而產生的其他損失進行賠償,主要指財產損失。
法律適用上應類推適用《民法通則》第120條的規定,侵害隱私利益的民事責任方式,應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侵害他人隱私,造成財產損失的,應按照全部賠償原則,予以全部賠償。侵害他人隱私,致他人精神損害,并且造成嚴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權請求精神撫慰金賠償。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數額,根據侵害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侵害的具體情節、后果和影響,侵害人的得利情況,侵害人的經濟承受能力以及受訴法院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予以酌定。
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侵犯個人隱私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被侵犯者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維權。人民法院受理后,會開庭審理查明案件的事實以及審查證據,并依法作出判決;且判決書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一、侵犯公民個人隱私怎么處理
侵犯公民個人隱私屬于民事侵權,受害者可以要求侵害者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1、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2、《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3、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礙;
(3)消除危險;
(4)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
(6)賠償損失;
(7)賠禮道歉;
(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4、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所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4)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當公民的財產所有權收到侵害時應該怎么做
您好,當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受到侵害的時候,我們要學會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的財產所有權。
我國公民的合法財產所有權受法律保護。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侵權人協商,提出權利請求,要求對其侵權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可以在與侵權人發生爭議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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