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離婚證可以辦結婚證嗎
沒有離婚證可以辦結婚證嗎 如果是辦理再婚手續,需要當事人出具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生效的判決書,以此證明當事人無配偶,才可以辦理再婚登記手續。
如當事人離婚證丟失,可以本人憑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初辦理離婚證的民政部門申請補辦離婚證。
《婚姻登記辦法》規定: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現在再婚不要離婚證明,只要在登記處,作一份聲明本人無配偶就行。
《婚姻專登記條例》屬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你好
帶好雙方戶口本和身份證都要原件 到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 如果是離異者在婚需要離婚證的 或者法院離婚判決書
如果前者辦了結婚登記的必須要有離婚證才可以辦理結婚證
沒結婚何誰離婚、可以辦結婚證
不可以的
我1987年結婚,沒有結婚證兒女都成年人了,分居四年多了還需辦離婚證ma
沒有辦理結婚證,不屬于結婚,不受法律保護。只是解除非法同居關系。不需要辦理離婚證的。
更多關于離婚這塊的問題,你到 法律援助貼吧,去更進一步的了解。
沒有結婚證不需要去民政局去解除這層關系 因為從法律上來說你們之間本身就沒有存在夫妻關系
沒有結婚證是不需要辦理離婚證的
必須起訴離婚
法律不保護,只屬于實事婚姻。
我們離婚六年了,沒有去辦離婚證,再結婚可以拿結婚證嗎?
沒有辦理離婚證那你們還是合法的夫妻,你們還沒有真正的離婚,如果再結婚領證的話就犯了重婚罪了.還是搞清楚手續再結吧.
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的話,你們仍然是合法夫妻,所以如果再結婚是不允許的。 還是先離婚吧。
所以你要先去辦理離婚,再變更哈,才可以領
沒辦離婚 不可以再結婚
只有離婚后,才能再結婚
你們離婚之前有結婚證嗎?沒有辦離婚證怎么是離婚六年了呢?是分居六年了吧?先把前面的婚姻關系理清楚,再考慮后面的結婚。
您好!請問分居七年沒辦理離婚證可以在異地領取結婚證嗎
你好。如果你們沒或者,你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沒有裁判你們離婚,你們分居再長也不會有\\“自動離婚”這一說。\r\n\r\n 你可能有一個誤區。就是我國婚姻法中對\\“分居兩年”的概念。\\“分居兩年”只是法院認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個條件,并不是必然導致離婚,所以你要離婚,認為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 前提是你要向法院提起訴訟。\r\n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r\n但這是指分居已經達到二年的,是離婚的理由,并不意味著分居滿二年了,法院一定就會判決離婚。 向f法院起訴離婚的時候,法官會不會判離,要看夫妻感情是不是確實破裂有無和好的可能。分居二年可以作為法官判斷夫妻感情的參考,但不是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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