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漏稅一萬以下的處罰
偷稅漏稅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如下:
對于故意采用欺瞞手段進行虛假申報或不申報以逃避繳納稅款且金額達到法定數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相應罰金。
若逃稅額巨大且占應納稅額超過30%者,則會面臨三至七年刑期和罰金。
若扣繳義務人亦存在此類行為,且不繳或少繳已扣、已收稅款達一定數額,將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
對于多次實施前述行為而未經處理的,其累計數額將作為量刑依據。
如在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后,能及時補繳應納稅款及滯納金,并接受行政處罰者,可免于刑事責任。
但需注意,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稅務機關兩次以上行政處罰者,仍須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第一次偷稅漏稅不用坐牢嗎?
對于第一次偷稅漏稅的行為,通常不會導致刑事坐牢。逃稅行為是指故意違反稅法規定,通過隱瞞或欺詐手段逃避應繳稅款。若首次被發現逃稅,且符合特定條件,將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首先,逃稅者若在稅務機關發出追繳通知后,主動補繳所欠稅款及滯納金,并已接受稅務行政處罰,通常不會面臨刑事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若納稅人通過欺騙或隱瞞手段逃避稅款,逃避金額較大且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能被處罰金。若逃避金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則可能面臨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對于扣繳義務人,如果他們也采取上述手段不繳或少繳稅款,將同樣受到處罰。若多次實施逃稅行為但未經處理,將按累計數額計算處罰。
然而,若逃稅者在稅務機關通知后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并已受到行政處罰,將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但五年內若再次因逃稅受到刑事處罰或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則不適用此規定。
總之,首次逃稅若滿足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并接受行政處罰的條件,將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從而避免了刑事坐牢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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