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個人不能直接申請破產。企業破產法主要適用于企業法人,不適用于自然人。但是,部分地區已開展個人破產制度試點,如深圳,為探索解決個人債務問題提供了新的途徑。
一、個人破產的適用范圍
我國現行的《企業破產法》并未將自然人納入破產主體范圍。
二、試點地區的探索
深圳等地試點的個人破產制度,為無力償還債務的個人提供了依法解決債務問題的途徑。
在試點地區,個人申請破產需滿足特定條件。
一、無力償還到期債務
申請人必須客觀上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即“喪失清償能力”。
二、資不抵債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申請人需滿足“資不抵債”,即負債超過其擁有的全部資產;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指根據其現金流、資產狀況等判斷其未來無力償還債務。
個人破產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一、提交申請
債務人需向法院提交破產申請書、財產狀況說明、債務及債權清單等材料。
二、法院審查
法院將審查申請人是否如實申報財產、是否存在惡意逃避債務等行為。
三、受理與公告
法院審查通過后,會受理破產申請,指定管理人,并進行公告,通知債權人。
四、財產清算與分配
管理人負責清算和評估債務人財產,并按法定順序進行分配,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其次是職工工資和社保費用,最后清償普通債務。
個人破產會帶來一些限制和后果。
一、消費限制
在破產程序進行期間,債務人的部分高消費行為會受到限制。
二、信用影響
個人破產記錄會對債務人的信用產生負面影響,可能影響未來的信貸和就業。
三、債務豁免與清償計劃
并非所有債務都會被豁免,部分債務仍需按照法院批準的清償計劃繼續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申請(被申請)破產的債務人應當具備法人資格,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合伙組織、農村承包經營戶不具備破產主體資格。
《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
第二條在深圳經濟特區居住,且參加深圳社會保險連續滿三年的自然人,因生產經營、生活消費導致喪失清償債務能力或者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可以依照本條例進行破產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一、個人申請破產流程
個人不能申請破產。我國大陸地區并沒有設立 自然人 破產制度,迄今為止我國僅將企業 法人 納入適用破產法的主體。因此,在司法實務中,遇到自然人債務人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均通過民事訴訟程序(主要是通過執行程序)解決該類糾紛。
二、個人申請破產條件
目前在中國內地,只有企業破產法,至今沒有建立自然人個人破產保護制度。在我國香港則建立了個人破產保護制度。具體條件如下:破產人全部收入交給受托人管理,不能買屋,不能有私車,不能有豪華家具,不能自費出國旅游,每月服裝、剪發費用不超過800港元飲食不超過3000港元等。總之,也就是不能再過奢華的生活。破產期是對破產申請人的一種法律保護,在香港任何公司或個人,在投資失敗或其它因素的情況下欠下大額債務,而且個人資產已經抵不到還債的要求,為免受到債務公司的恐嚇或者威逼,破產人只好向政府申請破產,是一種政府保護行為,而政府則會收繳破產人的其它資產,房產,債券,和銀行存款等,悉數 拍賣 ,用于清還所欠下的一部分債務。
三、個人申請破產后債務怎么辦
個人申請破產后,我們可以視為其已經不具有了還債能力。那么此時對于其的債務問題,就可以從不具有還債能力進行分析。
《民法典》規定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典》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個人不能申請破產。我國大陸地區并沒有設立自然人破產制度,迄今為止我國僅將企業法人納入適用破產法的主體。因此,在司法實務中,遇到自然人債務人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均通過民事訴訟程序(主要是通過執行程序)解決該類糾紛。企業申請破產,首先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1)書面破產申請;(2)企業主體資格證明;(3)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4)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預案;(5)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并附審計報告;(6)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7)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帳戶的詳細情況,包括開戶審批材料、帳號、資金等;(8)企業債權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務人名稱、住所、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催討償還情況;(9)企業債務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權人名稱、住所、債權數額、發生時間;(10)企業涉及的擔保情況;(11)企業已發生的訴訟情況;(12)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其次,申請破產必須符合《破產法》第二條的規定情形,否則法院不回受理。第三,申請破產需要向法院繳交受理費,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個人確實可以申請破產,具體來說:
記得哦,破產不是逃避債務的手段,而是一個在法律框架內解決債務問題的途徑。如果真的遇到了無法解決的債務問題,不妨考慮尋求專業的法律幫助,看看是否適合申請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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