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具體流程包括哪些
公司清算的具體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組; 2、通知或公告債權人; 3、債權申報后登記; 4、制定清算方案; 5、確定清算方案; 6、實施清算方案; 7、清算報告; 8、注銷登記并公告?!?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 債務人破產 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管理人應當及時擬訂破產財產變價方案,提交 債權人會議 討論。管理人應當按照債權人會議通過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裁定的破產財產變價方案,適時變價出售破產財產?!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公司破產清算程序有哪些?
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x0d\x0a\x0d\x0a 一、成立清算組\x0d\x0a\x0d\x0a 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組,根據清算的種類不同,清算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況下,自行清算時,清算組的成立應當按照公司法第184條的規定進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時,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這時清算組的組成人員由法院來指定,可以由股東和中介機構共同進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機構人員組成清算組。清算組成立以后,應當選舉出清算組組長,然后制定清算過程中的議事規則和會議制度,編制工作計劃,接下來就是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具體步驟和方法。\x0d\x0a\x0d\x0a 二、接管公司\x0d\x0a\x0d\x0a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應當全面向清算組移交公司管理權,需要移交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x0d\x0a\x0d\x0a 1、公司的公章,公司進入清算以后應當嚴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x0d\x0a\x0d\x0a 2、無遺漏的債權債務清冊;\x0d\x0a\x0d\x0a 3、資產清冊,應當按照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分類登記造冊;\x0d\x0a\x0d\x0a 4、合同書、協議書等各種法律文件應當編制成冊;\x0d\x0a\x0d\x0a 5、賬務賬冊、傳票、憑證、空白支票等;\x0d\x0a\x0d\x0a 6、職工花名冊,含在職和離退休的全體人員的花名冊,詳細記載工齡、工種、用工形式、工資及工資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x0d\x0a\x0d\x0a 7、企業購買的有價證券,享有的無形資產的權利憑證;\x0d\x0a\x0d\x0a 8、企業的歷史檔案和其他應當提交的資料。\x0d\x0a\x0d\x0a 三、清理公司財產\x0d\x0a\x0d\x0a 首先,清算組應當確定公司的財產范圍,這種財產范圍一般包括:公司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公司享有的債權;公司解散時享有的股權;公司享有的其他財產權利。\x0d\x0a\x0d\x0a 其次,清算組應當接管公司財產。將公司的實物和債權進行清查登記;同時對公司享有的債權進行確認;調查公司對外投資情況;對公司的其他權利進行登記;最后還要對公司的非金錢財產進行財產估價。\x0d\x0a\x0d\x0a 最后,清算組應當要求占有清算公司財物的持有人交還其財物,如果相應的財物無法交回,則可以要求相應的持有人作價清償;如果清算公司向外進行了投資,則應當嚴格按照《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回收對外投資;責成相關股東交足尚未繳納或者抽回的出資。\x0d\x0a\x0d\x0a 四、接管公司債務\x0d\x0a\x0d\x0a 公司的債務一般包括銀行借款、應付貨款、應付工資、未繳納稅金、專項應付款、其他合同義務。接管公司的債務分為債務的確認和登記,對債務的確認是接管債務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況下應當審查債務產生的原因和依據,對相應的債務產生的合同進行審查,看看有無違規合同或者是非應當公司承擔的債務,完成公司債務的確認后,將得到清算組確認的債務登記造冊。\x0d\x0a\x0d\x0a 五、設立清算賬戶\x0d\x0a\x0d\x0a 清算賬戶應當在清算組接管公司的同時設立,因為清算組一開始工作便會發生清算費用,公司原有的賬戶是以正常的生產經營為條件的,不能滿足清算業務的需要,因此應當及時設立清算費用賬戶和清算損益賬戶。六、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x0d\x0a\x0d\x0a 《公司法》第186條規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這一環節,清算組的主要工作包括:通知或公告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對申報債權進行登記,查驗是否有遺漏債權人;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核對其證明材料。申報登記結束后,清算組應當編制債權、債務清查報告表,以利于及時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解決糾紛。\x0d\x0a\x0d\x0a 七、處理與清算相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收取公司債權\x0d\x0a\x0d\x0a 清算組為了了結公司未了結的業務,終結公司的各種法律關系,可開展一些必要的“為了了結公司業務”范圍之內的經營活動。清算組在此環節中的主要工作包括:為了結公司現有業務而對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進行清理,包括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催收應收款,收回債權;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因為不同的債權有著不同的情況,所以應當指定不同的策略方針來實現債權的回收工作。\x0d\x0a\x0d\x0a 八、參與公司的訴訟活動\x0d\x0a\x0d\x0a 公司清理活動中,無可避免的會和其他相關主體發生糾紛,這時候清算組應當以公司代表人的身份參加民事訴訟,通過訴訟解決爭議,清算組可以聘請律師代表公司進行訴訟。\x0d\x0a\x0d\x0a 九、處理公司財產\x0d\x0a\x0d\x0a 因為公司在清算中的清償大部分都是金錢清償,因此清算組有必要對公司的相應資產進行變價處理,轉為貨幣形式。\x0d\x0a\x0d\x0a 十、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x0d\x0a\x0d\x0a 在公司的債權清理完畢,債務登記清楚和財產變價處理完以后,清算組應當重新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相關報表完成以后,如果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則按法定順序清償;可能不足以清償的,及時通知債權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清算組應當停止清算活動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x0d\x0a\x0d\x0a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x0d\x0a\x0d\x0a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清算公司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股東會或人民法院有權提出清算方案修改建議和意見,由清算組進行修改,直至通過。\x0d\x0a\x0d\x0a 十二、確認并實施清算方案\x0d\x0a\x0d\x0a 清算組制定的方案經確認后,清算組即可按清算方案執行。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清償順序一般為:\x0d\x0a\x0d\x0a (1)支付清算費用;\x0d\x0a\x0d\x0a ?。?)支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x0d\x0a\x0d\x0a ?。?)繳納所欠稅款;\x0d\x0a\x0d\x0a (4)清償公司債務;\x0d\x0a\x0d\x0a ?。?)分配剩余財產。十三、提交清算報告\x0d\x0a\x0d\x0a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制作清算報告,并制出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賬務賬冊,將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東會或政府主管部門,由上述機構對這些材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予以確認。\x0d\x0a\x0d\x0a 清算報告的內容包括:\x0d\x0a\x0d\x0a ?。?)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x0d\x0a\x0d\x0a ?。?)清算組的組成;\x0d\x0a\x0d\x0a ?。?)清算的形式;\x0d\x0a\x0d\x0a (4)清算的步驟與安排;\x0d\x0a\x0d\x0a ?。?)公司債權債務的確認和處理;\x0d\x0a\x0d\x0a (6)清算方案;\x0d\x0a\x0d\x0a ?。?)清算方案的執行情況;\x0d\x0a\x0d\x0a ?。?)清算組成員履行職責情況;\x0d\x0a\x0d\x0a ?。?)其他有必要說明的內容。\x0d\x0a\x0d\x0a 十四、辦理注銷登記\x0d\x0a\x0d\x0a 清算報告和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各種賬務賬冊經股東會或國有獨資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門分別確認后,清算組應將清算報告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后,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清算的基本程序
法律分析:公司清算的基本程序包括對破產財產清算、評估、處理和分配。破產清算指的是宣部公司破產之后,由清算組來接管其公司,并清算其破產財產。清算組是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由組織股東和相關機以關及相關專業人士進行組成。破產清算的一般程序包括企業自行申請破產或者是債權人申請企業破產;符合破產受理條件的,人民法院確定破產管理人;然后進行破產公告的發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十條 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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