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中的普通訴訟時效是三年。
1、《民法通則》規(guī)定,一般時效期間為2年,例如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應在兩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初審民法總則草案,對民事訴訟時效作出重大修改,一般時效期間由現(xiàn)行的2年調整為3年。
2、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梁慧星表示:在關于起草民法典的討論中,民法學者一致認為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普通時效期間過短,對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利,有必要予以適當延長。
3、但考慮到現(xiàn)代化市場經(jīng)濟的發(fā)展要求加快經(jīng)濟流轉,通訊手段的現(xiàn)代化使行使權利更加方便,導致普通時效期間縮短的趨勢。
4、因此在總結民法通則實施以來的司法實踐基礎上,著重參考德國民法典、俄羅斯民法典等的經(jīng)驗,在增設十年長期時效期間的同時,將普通時效期間改為三年。
擴展資料
1、民事訴訟主體,也就是訴訟當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訴訟中第三人,共同訴訟人。原告是指提起訴訟的人。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訴的人。
2、訴訟中第三人是指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
3、共同訴訟人是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為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jīng)當事人同意的共同訴訟中的當事人。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jīng)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fā)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fā)生效力。
4、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民事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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