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罪或輪奸罪的量刑范圍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需考慮強奸或奸淫幼女的人數、次數、致人傷害后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來增加刑罰量,以確定基準刑。
具體量刑增加規則如下:
若犯強奸罪具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的五種法定情形之一(如強奸情節惡劣、奸淫多人、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二人以上輪奸、造成嚴重后果),量刑起點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但依法應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除外。在此基礎上,還需考慮強奸或奸淫幼女的人數、次數、致人傷亡后果、奸淫幼女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來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特別規定:奸淫幼女時,基準刑需增加20%-40%。另外,有以下情形之一時,基準刑可相應增加20%以下,每增加一種情形,基準刑再增加10%以下:
1. 強奸懷孕婦女或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少女。
2. 強奸殘疾婦女、無性防衛能力的婦女及六十周歲以上的婦女。
3. 利用教養、監護、職務、親屬關系強奸。
強奸罪的判罰為:
1、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3、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童的,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奸婦女、奸淫幼童情節惡劣的;
2、強奸婦女、奸淫幼童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強奸罪的構成要件具體包括:
1、主體要件:該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年滿十四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況下,婦女教唆或者幫助男子強奸其他婦女的,以強奸罪的共犯論處。
2、客體要件:該罪侵犯的是婦女的人身權。即婦女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正當性行為的權利。
3、主觀要件: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4、客觀要件:
(1)客觀上必須具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于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而乘機實行奸淫的行為。
(2)須違背婦女意志。
強奸罪立案標準:
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
2、奸淫不滿14周歲幼女的。強奸罪屬于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為,不論是否達到奸淫的目的,都應當予以立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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