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可以直接離婚嗎
家暴可以直接離婚,可以進行起訴離婚,程序如下:
1、起訴離婚需要的證件材料:
(1)離婚起訴狀;
(2)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復印件;
(3)離婚理由的事實證據;
(4)財產分割相關證據(房產證、存折、汽車、公司營業執照、股權比例證明和其他財產清單)。
2、訴訟離婚具體步驟:
(1)調查收集證據;
(2)寫離婚起訴書;
(3)帶齊材料到法院立案;
(4)如果有需要的,可以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
(5)庭前詢問或開庭,如果案件復雜,可能需要開幾次庭,如果需要的,還可以進行補充證據;
(6)案件審結宣判,拿調解書或判決書。
3、起訴離婚時間:
訴訟離婚的法定時間為1至6個月,實踐中一般離婚案件的時間為1到3月。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我國被家暴報警了后可以離婚嗎?
我國被家暴報警了后是可以離婚的。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家庭暴力是法定的離婚條件之一。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起訴家暴離婚程序:
1、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第一步先寫離婚起訴狀。
2、準備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離婚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4、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案件并交納訴訟費用回家等通知。
5、法院受理了該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案件后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6、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愿意調解。調解成功的發民事調解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者調解不成功的將繼續開庭。
7、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這時法院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決不予離婚。一般對于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又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9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不小心遇到了相關的離婚的情況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必要的時候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分割財產。
家暴怎么快速離婚
面對家暴,快速離婚的方式有兩種選擇: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具體選擇哪種方式,則需根據情況而定。
如果選擇協議離婚,雙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整個過程在申請后的三十日后,便可領取結婚證,完成離婚手續。這一過程相對較為快捷。
若選擇訴訟離婚,則需通過法律程序解決。一般情況下,從立案到判決,大致需要六個月時間。若適用簡易程序,則在三個月內即可完成判決。訴訟離婚雖然相對復雜,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更為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的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若不愿離婚,有權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在前述期限屆滿后,雙方需再次親自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若在此期限內未完成申請,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綜上所述,家暴受害者在決定離婚時,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離婚方式。協議離婚速度快,但可能受限于雙方的協商能力;訴訟離婚則可能更為復雜,但能更好地保護自身的權益。重要的是,在離婚過程中,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得到妥善維護。
家暴離婚起訴的流程
家暴離婚起訴流程如下:由請求離婚的一方攜帶離婚訴訟書和相關證件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律規定婚姻中如果一方有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等情況,經調解無效的,法院一般會準予離婚。并且被家暴的一方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訴訟離婚的前提是雙方感情已破裂,法院才會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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