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紀檢組本身只能執行黨內紀律處理,本身無法立案。根據我國刑訴法規定,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第一百一十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愿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紀檢立案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侵權人有因涉嫌職務違法或是瀆職犯罪的客觀事實。必須追責法律依據。要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和程序流程申請辦理立案偵查辦理手續。
對安全事故(事情)中存有違法亂紀或是職務違法、瀆職犯罪客觀事實,必須追究其組織紀律性義務、法律依據,但有關責任人尚不清晰的,可以以事立案偵查。
對企業因涉嫌貪污受賄、賄賂等瀆職犯罪,必須追責刑事責任的,申請辦理國家監委立案查處辦理手續;針對涉案人,中紀委國家監委可以立案審查調研,還可以交給省部級紀委監察機關單位立案審查調研。
法律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三十八條 對合乎立案條件的,籌辦單位理應擬定立案審查調研呈批匯報,經紀委監察機關單位負責人審核。
報平級黨委會負責人準許,給予立案審查調研。立案審查調查決策理應向被審查調查人公布,并向被審查調查人所屬黨委會(黨組)負責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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