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變更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簽署之后,若當事人確有真意且雙方協商達成一致進行的口頭修訂具備效力。
然而,若修訂之事項模糊不清,則可能視為合同并無變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口頭更改勞動合同有效嗎怎么辦
口頭變更勞動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是為了保障雙方的權益,最好還是通過書面形式來進行。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如果協商一致,可以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任何勞動合同的變更,都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記錄。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應當一式兩份,分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持有。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該條款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也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口頭變更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在特定條件下,口頭變更協議具備法律效力。
依據我國法律,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可進行合同變更。
然而,口頭變更易引發舉證難題。
因此,如能證實口頭變更已達成并遵循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則其生效。
然而,實踐中,證明口頭變更存在頗具難度,故建議盡可能采取書面形式變更合同,便于保留證據,防止后期產生紛爭而無法證實變更與否及其具體內容。
總而言之,口頭變更協議可行,但務必妥善保存相關證據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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