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有
法定解除合同有如下條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因一方違約或履行存在重大瑕疵,導致根本目的無法實現的;
3、一方預期違約的;
4、其他條件。
合同的法定解除條件有以下幾種: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目的。自然災害。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水災等因自然界的力量引發的災害。自然災害的發生,常常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需要解除合同。戰爭。戰爭的爆發可能影響到一國以至于更多國家的經濟秩序,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社會異常事件。主要指一些偶發的阻礙合同履行的事件。比如罷工、騷亂,一些國家認為屬于不可抗力。政府行為。主要指合同訂立后,政府頒布新的政策、法律,采取行政措施導致合同不能履行。2、因預期違約解除。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因遲延履行解除。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4、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比如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超過期限履行合同,債權人將不接受履行,而債務人履行遲延。又比如,履行質量與約定嚴重不符,無法通過修理、替換、降價的方法予以補救。5、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比如,因行使不安抗辯權而中止履行合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也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請求解除合同。法律規定解除的條件,并不是說具備這些條件,當事人必須解除合同,是否行使解除的權利,應由當事人決定。
當債務人遲延履行債務是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符合什么條件時,才可以解除合同?
(1)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所謂主要債務,應當依照合同的個案進行判斷,一般說來,影響合同目的實現的債務,應為主要債務。比如買賣合同,在履行期限內交付的標的物只占合同約定的很少一部分,不能滿足債權人的使用要求,應認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有時,遲延履行的部分在合同中所占物質比例不大,但卻至關重要,比如,購買機械設備,債務人交付了所有的設備,但遲遲不交付合同約定的有關設備的安裝使用技術資料,使債權人不能利用該設備,也應認為是遲延履行了主要債務。(2)經催告后債務人仍然不履行債務。債務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的,債權人應當規定一合理期間,催告債務人履行。該合理期間根據債務履行的難易程度和所需要時間的長短確定,超過該合理期間債務人仍不履行的,表明債務人沒有履行合同的誠意,或者根本不可能再履行合同,在此情況下,如果仍要債權人等待履行,不僅對債權人不公平,也會給其造成更大的損失,因此,債權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法定解除合同有哪些條件做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解除合同的幾種情形
法律主觀:
一、合同解除的幾種情形
一種是約定解除,雙反在合同中約定了出現什么條件,任何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這是約定解除。
二種是法定解除,他主要是指一方明確表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是出現客觀情況,雙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夠實現,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
二、買賣合同解除的法定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 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三、解除合同程序
解除合同的流程分為以下情況:
1、協議解除的程序
協議解除取決于雙方一致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需要有解除權的存在。而雙方意思一致的達成一般也要經過要約、承諾兩個階段,當雙方協商一致時,合同就被依法解除了。
2、行使解除權的程序
(1)通知對方。
(2)對解除合同存在異議的,可請求法定機構解決。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應遵守特別程序的規定。
3、法院裁定的程序
根據合同雙方的具體情況,在適用情事變更原則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事人應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由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情事變更原則的法律要件來裁決。
解除合同其實不難,只要雙方之間產生了實質性的解除行為,即使缺乏形式,也可以解除的合同。也能使雙方的行為終止,使得不用一方承擔義務,一方享有權利。 如您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咨詢我們律師,他們會給出專業的建議。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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