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定金合同的規定包括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而關于合同違約,當事人可以主張定金罰則,即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此對于定金條款的約定和違約后的定金罰則,當事人一般可以根據上述法律規定進行處置。,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合同當事人中定金給付方沒有違法合同約定,而定金的接受方違約,那么定金的接受方是有義務退還定金的,并且是雙倍的。當接受定金的一方違約,不肯退還定金,定金給付方可以有以下的解決方式:,1.雙方協商。合同雙方可以就定金退還的問題友好協商,協商最大的優點就是方便快捷、利于執行。,2.訴訟解決。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就定金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根據案情并結合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就合同定金問題作出裁判。,定金支付完成后,這部分金額將用作預付定金的一部分,并可計入預付定金的一部分。但是,還有一種情況是定金不計入首付款。如果雙方同意完成購買合同,定金將在事后退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我們都知道在定金支付之后,雙方就需要簽訂定金合同,不過簽訂時就需要注意一些細節,免得以后發生爭議。一、簽訂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項1、審查主合同的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屬于擔保合同的一種,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因此在簽訂定金合同時應注意審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證所簽訂的定金合同有效。2、合同簽訂時主體定金合同簽訂時的主體應當與主合同的簽訂主體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體不一致,定金合同無法起到擔保的性質。3、定金合同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簽訂根據《擔保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4、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的交付期限合同當事人應在定金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定期限內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時,必須明確、具體。5、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交付的方式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當事人應當在定金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過現實的貨幣支付還是銀行支付。如果是以銀行支付的方式必須以收到交易憑證視為交付。6、定金的數額必須在合同標的額的20%以內約定,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若定金的數額約定過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約方獲得的損害賠償過分地高于其實際損失額;若約定過低,則起不到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的數額應少于合同應給付的款項,其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無效。7、明確款項的性質,最好標明“定金”兩字,以免發生爭議如果合同中的款額未明確款項的性質,未寫明“定金”字樣,雙方容易發生爭議;如果寫成“訂金”、“誠意金”、“預付款”、“認購金”等字樣,若合同條文又無明顯約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質,則不具定金效力。8、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在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并且合同中應約定主合同成立后,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還是沖抵主合同應當支付的款項。9、違約責任的約定應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執行未能訂立合同的過錯方將承擔定金罰則的風險。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10、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解除、終止條款應明確約定定金合同解除、終止的條款。如沒有關于合同解除、終止或提前終止的條款,致使終止合同的條件不明確,將造成簽訂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難的現狀。因此,有關合同解除、終止和提前終止的條款應力求細化、全面。二、定金合同不交錢就不生效嗎已簽訂合同但沒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1、如果在合同中沒有約定以交付定金為合同成立或生效條件的,則定金是否交付對合同的效力不產生影響,要根據合同本身的內容來判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以交付定金為合同成立或生效條件,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3、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以交付定金為合同成立或生效條件,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則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沒有法律效力?!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三、立約定金合同的法律效力1、立約定金也稱訂約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訂立,依據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在合同訂立前,由一方當事人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115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3、未采取書面形式的立約定金合同應當無效。綜上所述,簽訂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審查主合同的效力、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簽訂、約定明確的交付期限、約定明確的交付方式等等
法律客觀:簽訂定金合同時為減少糾紛和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的發生,主要應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一)嚴格審查主合同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屬于擔保合同的一種,《擔保法》第5條第一款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因此最好在簽訂定金合同時注意審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證所簽訂的定金從合同有效。(二)定金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簽訂。如果訂立定金合同未采取書面形式,而是采取的口頭形式,沒有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則不能確定定金合同的成立。為了避免這種現象的產生,要在交納定金時合同雙方應做出特別的書面約定,特別對違反主合同條款或補充合同條款如何處理定金做出約定。簽訂書面定金合同主要目的是避免定金合同糾紛發生,并且有利于糾紛發生后作為提供區分責任的依據,以有效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三)定金的數額必須在合同標的額的20%以內約定。合同中對定金的具體數額的約定,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定金的數額約定應適宜。若約定過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約方獲得的損害賠償過分地高于其實際損失額。若約定過低,則起不到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擔保法》第二十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總額的20%.法律明確規定給付定金數額的上限,在上限以內所確定的具體數額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定金的約定數額超過了主合同標的額的20%,則超過部分應視為無效。(四)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時間期限。合同當事人應在定金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定期限內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條款,在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時,必須明確、具體。由于定金合同為實踐合同,不僅要有當事人的合意還要以交付為要件,故定金合同應從定金給付方實際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約定交付定金的時間期限可以防止因合同對定金交付期限約定不明確,拖延交付定金,導致糾紛發生。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