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解決民間借貸糾紛的方式主要有下列幾種:(1) 當事人可自行協商或非公調解;(2) 向法院申請支付令;(3) 申請人民調解,經司法確認的人民調解可申請法院執行;(4) 如果當事人已進行合同公證,可執行公證,若不履行公證,可直接申請法院執行公證;(5) 如果當事人已約定仲裁條款,可提請仲裁,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一、民法典如何處理民間借貸糾紛
民法典對民間借貸糾紛處理沒有作出規定。因民間借貸產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解決。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二、發生借貸糾紛應注意什么
發生借貸糾紛應注意:
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流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被保全的財產為出產資料的,應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被保全的財產為出產資料的,應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
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流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實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三、民法典民間借貸糾紛多久能處理完
借貸糾紛辦理的流程時間沒有規定,但訴訟時間是3年。
根據《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因民間借貸產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解決。希望對您有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間借貸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很多,例如協商解決、調解解決,當然如果以上兩種都無法解決的,那么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一、民間借貸糾紛如何解決1、處理糾紛,必須提供證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2、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3、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通常視為無息借貸。4、定期無息借貸的處理: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5、違法借貸行為的處理: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6、保證責任的處理:在借貸關系中,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7、與合伙組織發生借貸糾紛的處理:合伙經營期間,個人以合伙組織的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二、民間借貸糾紛處理的原則都有哪些1、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2、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約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3、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4、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5、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6、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7、對債務人有可能轉移、變賣、隱匿與案件有關的財產的,法院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責令提供擔保等財產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財產為生產資料的,應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財產保全根據被保全財產的性質采用妥善的方式,盡可能減少對生產、生活的影響,避免造成財產損失。三、民間借貸會產生哪些風險1、還款能力喪失。特別是在金融風暴或經濟危機時期,相當普遍的借款人向民間大量融資投向比較大的項目,如采礦、地產、船舶運輸等,一旦大經濟形勢變化,資金鏈斷裂,風險大幅度上升,還款能力逐步喪失。2、出借人追逐高額利潤,出借人只考慮以遠遠高于同期銀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來收取高額的利潤,沒有考慮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導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償。3、沒有相應的擔保或抵押,使借款人還款沒有保證。4、借款文書不規范或干脆沒有,導致文義含糊、不確切,利息約定不明確,借貸雙方名字書寫不規范,借條不是借款人本人親自書寫,還有礙于雙方友好關系,干脆沒有任何文書,借款事實存在與否都很難證明。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民間借貸糾紛是普通的民事糾紛,作為平等主體的雙方當事人,如果發生民間借貸糾紛的,是可以協商解決的或者訴訟。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民間借貸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的糾紛可以通過自行協商解決、人民調解、強制執行、仲裁、督促程序和支付令、訴訟、訴訟調解和仲裁調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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