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中財產保全需要用什么擔保
一、財產保全拿什么擔保 申請財產保全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找保險公司開保函。第二種方式,用錢或者房子擔保。需要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還要提供保函或者等額財產。
二、法律規定 按照《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財產保全僅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所謂請求的范圍是指被保全財產的價值與請求相當、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是指本案的標的物,即可供將來執行法院判決的財物或利害關系人請求予以保全的財物。價值變化很大的財產和鮮活易腐爛及其他不易長期保存的物品也是可以查封扣押的,但法院應當責令當事人及時處理,由法院保存價款。必要時,可以由法院予以變賣,保全價款。這樣做是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不動產或特定動產,如車輛、船舶、廠房、機器設備等,可以在債務人保證不逃避履行義務的前提下,從有利于其生產、經營出發,對其有關財產權證照給予扣押,并通知有關產權登記機關在財產保全期間不予辦理該項財產轉移手續。這樣既能保證債務人履行義務,又不影響其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加快債權的實現。對特定行業,如金融、保險、文教、衛生或者信譽較好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一般不要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影響社會穩定。凍結銀行存款時,要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應凍結的數額應與申請人請求保全的數額相當。在保全的實踐中,應當避免超標的凍結或全部凍結,致使財產所有人不能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避免重復查封、凍結;避免不及時通知被凍結財產的人。法院凍結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凍結財產的人,保證財產所有人及時行使抗辯權。 對于財產保全擔保方面的要求,如果當事人不知道該用什么進行擔保,就應該要結合自己的情況請律師來為自己選定擔保品。對于財產保全擔保的要求或是申請財產保全有哪些具體的條件、存在什么爭議,可以找上的律師幫助你。
案件申請財產保全都要提供擔保嗎?
不是所有的案件申請財產保全都要提供擔保的,但是不想提供擔保的話,是需要滿足國家規定的條件才可以的。也就是說,通常情況下,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擔保時一般是要提供的,除非法院沒有責令。
訴前保全擔保是什么意思怎么操作
在我國的民事案件中,一旦案件存在利害關系不申請財產保全受到損失時,案件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對這類案件財產進行擔保。確保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損失。我國的檢察部門和人民法院,在接到這類訴訟請求時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辦理。
一、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是什么意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申請人提供的擔保是財產保全措施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這樣規定的目的在于當財產保全申請錯誤時,能夠用擔保物、擔保金等及時賠償被申請人的財產損失。當事人如何提供擔保,民訴法僅規定在采取財產保全時,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提供擔保的數額應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二、訴前財產保全擔保的方式及審判實踐中的幾種做法 在實踐中,各地法院一般要求申請人提供現金等額擔保,對于接受其他財產擔保的,除非擔保財產經過價格評估,否則申請人提供其他財產擔保的,法院可要求申請人提供的擔保財產須略高于保全金額。在實踐中,可以作為擔保的其他財產主要是房產、可以變賣的其他大宗的財產、車輛。車輛具有貶值的特性,且存在較大的滅失的風險,一些法院不愿意接受車輛作為擔保。 金融機構提供可以被允許采用保函的形式進行擔保。一些法院還允許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擔保公司提供的擔保。 綜上,一般的擔保方式有:現金擔保、其他財產擔保、擔保公司的擔保。 法院在審判實踐中對擔保問題做法各異,主要分三種。只要當事人在申請保全時,向法院提供了相應價值財產的證明,并將該證明提交法院,甚至許多法院只要求當事人提供該證明的復印件。 這種做法流于形式,不能起到擔保的實際作用,對另一方當事人顯失公平;二為現實主義,要求當事人提供銀行等額存款,或等額保證金(現金)。此做法容易給當事人造成過大經濟負擔;三為折中主義,即在要求當事人提供相應價值財產證明時,要求當事人提供10%至30%的保證金(現金)。 按照這類訴前財產的數額,有其他抵押物進行抵押辦理。一般需要抵押的可以由車輛、房屋、土地等可以等價值替代的財產進行擔保辦理,確保這類案件在審理后,可以賠償這類案件的受害一方,進行補償辦理。
相關推薦:
行政復議多長時間申請(申請復議的時間是多少)
行政處罰需要那些鑒定(行政處罰需要那些鑒定)
行政復核期限是多久(申請復核的期限為多少日)
合同能幫別人代簽嗎(幫人代簽合同的后果)
立案是抓人嗎(立案會不會馬上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