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對雙方已簽訂的合同產生異議,則需要看是否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示公平的情況。如果因為這兩種情況而產生的異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如果是對雙方已經簽訂的,合理合法的合同有異議的話,那么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有4種,分別為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此時,如果協商不了,可以采取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的方式以解決爭議。,【法律依據】,《民法典》第510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第543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關系合同變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當事人雙方的協商或者法律的規定改變原合同關系的內容。因此,無原合同關系就無變更的對象,合同的變更離不開原已存在合同關系這一前提條件。同時,原合同關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或者追認權人拒絕追認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約束力,即不存在合同關系,也就談不上合同變更。,(二)合同變更須依當事人雙方的約定或者依法律的規定并通過法院的判決或仲裁機構的裁決發生合同變更主要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我國《合同法》第77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在協商變更合同的情況下,變更合同的協議必須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詐、脅迫的方式來欺騙或強制他方當事人變更合同。如果變更合同的協議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則當事人仍然應按原合同的內容履行。①如果當事人對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應視為未變更。此外,合同變更還可以依據法律直接規定而發生。例如,根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以及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社會利益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三)合同變更必須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國《合同法》第77條第2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依此規定,如果當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情況下,未遵循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達成了變更合同的協議,也是無效的。由于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變更的形式未作強制性規定,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當事人變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協商決定,一般要與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如原合同為書面形式,變更合同也應采取書面形式;如原合同為口頭形式,變更合同既可以采取口頭形式,也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四)須有合同內容的變化合同變更僅指合同的內容發生變化,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因而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是合同變更不可或缺的條件。當然,合同變更必須是非實質性內容的變更,變更后的合同關系與原合同關系應當保持同一性。,(一)充分了解《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二)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等狀況。,訂立合同之前事先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資信狀況是非常重要的,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欺詐糾紛和違約糾紛。調查了解資信狀況主要指查驗對方當事人的營業執照,了解對方當事人的信譽程度等。如果對方當事人資信狀況良好,則合同訂立后履約就可能得到保證;如果對方當事人資信狀況不佳、商業信譽不好,甚至瀕臨破產境地,自然欠缺或沒有足夠的履約能力,與這樣的當事人簽訂合同就會有很大的風險,合同訂立后也會產生糾紛。,(三)精心準備合同條款,合同條款是當事人履行合同的依據。為避免因條款的不完備或歧義而引起合同糾紛,當事人應精心準備合同條款。除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外,其他合同條款都可以在協商一致基礎上進行約定。法律給予了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的充分自由,當事人應詳細約定,尤其是關于合同標的(包括名稱、種類等)、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履行方式、違約責任(違約金或違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等)解決爭議的方法等合同主要之條款。此外、根據合同性質或當事人需要特別約定的條款也應詳細規定。,除了在訂立合同時要精心準備合同條款外,對于合同需要變更、轉讓、解除等內容也應詳細說明,以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糾紛。如果合同有附件,比如大型建設工程合同,對于附件的內容也應精心準備,并注意保持與主合同的一致性,不要相互之間產生矛盾;對于一項既有用投標書。又有正式合同書。附件等包含多項內容的合同,要在條款中列明適用的順序,如優先適用正式的合同書,合同書沒有規定時,可適用附件和報投標書的規定,并且規定正式合同書可以約束附件及招投標書等。再如,中外合作企業合同中,依次的適用順序是:合作雙方的協議、合作合同、章程等。總之,精心準備合同條款,可以有效地避免合同糾紛。,(四)及時、依法辦理法律規定的批準、登記等手續,辦理合同公證。,有些合同,如技術引進合同等,法律規定必須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后才生效。當事人應當及時將此類合同依法辦理手續,以免因此而產生合同無效糾紛。此外,有關部門在對合同進行批準時,也會對當事人的資格,合同的內容等進行審查,無形中也對合同的履行上了一道“保險”。同時,也有利于避免合同糾紛。,當前,合同公證在保證合同有效性上起著很大的作用。因此,為避免合同糾紛,保證合同訂立的合法性、有效性,當事人可以將簽訂約合同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經過公證的合同,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的效力。當事人除了將合同進行公證外。還可以將合同進行簽證,即交律師事務所等機構從法律上給予鑒定是否合法有效。不過,簽證沒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效力,這一點不如公證機關的公證,但無論是公證,還是鑒證、都可減少合同糾紛的發生。,(五)及時履行自己的義務。相互協作,共同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問題。,合同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后,應當依法和依約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相互協作、共同為實現合同目的而努力。就避免合同糾紛而言,任何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履行自己的義務與對方當事人相互協作,共同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問題。同時,應隨時注意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變化,對于出現的可變更、解除的事由應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并注意保存相同的證據,以免在情節上糾纏不清。當事人應盡的基本義務,如及時通知、協助、提供必要條件、保密等。例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當事人應通知對方當事人不可抗力發生的時間,對合同履行的影響,出具有關證明,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主動與對方當事人商議解決辦法等。,要看是否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示公平的情況,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如果是對合同內容有異議可以和對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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