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和解協議書是合法的,因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的規定,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判決應當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決公告之日起,申請人有權向支付人請求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合同無效爭議解決條款有效嗎
合同無效爭議解決條款有效嗎一、合同無效爭議解決條款有效嗎
1、有效。爭議解決條款還有效。合同中解決爭議的條款,屬于清算條款,其不受合同其他部分效力的影響,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約定的條款解決爭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條
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因此合同無效以后,合同中解決爭議的條款是有效的。
二、買賣合同條款爭議解決方法
1、和解。和解是由爭議各方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各方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而不需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糾紛常見的解決方式。但由于和解協議缺乏的法律約束力,有些人可能會出爾反爾,使和解結果成為一紙空文,延誤了糾紛的有效解決;
2、調解。調解是由爭議各方選擇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爭議進行調解處理。調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此方法解決糾紛的可能性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調解協議與和解協議一樣不具有強制性效力,也使得糾紛的解決難盡人意;
3、仲裁。仲裁指爭議各方根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以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法定的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依據仲裁規則居間進行居中調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并可根據生效的仲裁協議申請強制執行;
4、訴訟。訴訟是解決合同爭議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爭議雙方的請求、事實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決爭議的方式。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糾紛協商協議確認效力有效嗎
法律主觀:
合同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表達自己的意見進行協商,也可以尋找專業的調解機構主持協商工作。發生了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主要包括和解,也就是由雙方自己根據糾紛的事宜進行商量,只要達成共同的想法就可以得到解決,和解不成就可以請中立的第三人進行調解,除此之外還可以去仲裁和法院等專門來解決糾紛的場所請求介入處理糾紛。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十條 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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