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判處死刑。同時構成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擴展資料
案例:90后女子無證醉駕撞死人 賠償27萬獲刑2年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醉駕交通肇事案,盡管肇事者主動到交警部門投案,并一次性賠償271000元獲得死者親屬的諒解,但仍面臨2年有期徒刑。
“我感覺到自己錯了,現在十分后悔和害怕?!边@是做訊問筆錄時,肇事者小芳說的第一句話。
2013年11月2日下午,22歲的小芳與陳某、楊某等4人相聚零陵區珠山鎮某牛排館。朋友相見把酒言歡,席間觥籌交錯,小芳經不住朋友勸說也喝了幾杯。酒過三巡,意猶未盡,大伙商議好再到城區游玩,小芳便自告奮勇的提出自己開車帶大家一同前往。19時37分,當車行至G207國道2758KM的黃田鋪路段時,意外發生了。
“事實上,離路人還有10米的時候我就提醒了她,可能她沒有聽見,還是徑直撞上了。”小芳的一位朋友說。被小芳撞倒的路人陳某,湖南湘鄉人。據陳某同行的工友王某介紹,兩人剛從廣西全州乘出租車來到該地,“沒想到才下車20幾分鐘,就飛來橫禍?!?/p>
隨后,小芳的朋友幫忙撥打了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然而,陳某最終還是不幸身亡。經檢測為醉酒駕駛事故發生后,經檢測,小芳的血液乙醇含量已達到158.18mg/100ml。按照國家標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即可定為酒后駕駛,達到80毫克就是醉酒駕駛。
據工作人員介紹,“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0mg/100ml,那么飲酒者就處于中醉期,表現為吵鬧、語無倫次、自我控制力降低、四肢協調能力降低,駕車可能發生事故的概率為25%?!?/p>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大概喝多少酒會達到這個標準?有關專家根據標準大體估算了一下:如果人體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類的量化分別是:70度白酒約1兩,60度白酒約1.5兩,50度白酒約2兩,紅酒約1斤2兩,啤酒約3瓶或者6罐。
2013年11月3日,小芳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5月27日,零陵區檢察院對其提起公訴。
6月14日,零陵區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判決。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小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醉酒后無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注意交通安全,未保持安全車速,不按規定超車,造成一人死亡并承擔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罪名成立。
被告人酒后駕車造成交通事故,可對其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肇事后,主動到交警部門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對其從輕處罰;案發后,被告人與被害人親屬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了調解協議,并賠償了被害人親屬的經濟損失。
其行為已獲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并表示不追究被告人小芳的刑事、民事責任,其協議內容符合刑事和解的內容范圍;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對所居住的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百七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人小芳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參考資料:文縣公安局網-《刑法》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90后女子無證醉駕撞死人 賠償27萬獲刑2年
郎永淳危險駕駛案今日一審宣判,被告人郎永淳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 此前系主動投案,道歉稱對不起妻子對不起公眾,愿徹底悔罪。
對郎永淳醉駕案量刑的解讀
作者: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執行主任吳桂陽
我作為郎永淳醉駕案的辯護律師,根據該案的具體案情和相關的法律規定,對郎永淳的量刑做一個解讀,以回應社會各界對郎永淳刑期的關注。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醉酒駕車,處一到六個月的拘役,并處罰金?!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以下簡稱《量刑指導意見》)對危險駕駛罪的量刑又做了進一步的細化:1、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可以在一個月至兩個月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危險駕駛行為等其他影響犯罪過程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3、對于醉酒駕駛機動的被告,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對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本案中,郎永淳駕駛的機動車符合安全技術條件;駕駛的時間是在夜晚11點左右,路上車輛行人很少,行駛的距離也很短,從飯店到家大概三四公里的距離;在行駛過程中不存在超速情況,因此在“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方面,郎永淳醉駕情節較輕。
本案中,郎永淳在醉駕過程中雖發生了車輛剮蹭,但非常輕微(損失大小并沒有做鑒定,但根據對方的證言證實剮蹭得非常輕微),且郎永淳第一時間就委托其親屬積極賠償對方的損失,達成了和解協議并取得對方的諒解。根據最高院的有關政策,可不再作為醉駕的從重情節考慮。
在醉酒程度方面,郎永淳的血液酒精含量為207毫克/100毫升,屬于從重處罰情節。但郎永淳同時存在自首情節,根據《刑法》第六十七規定,“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币虼?,郎永淳所具有的自首情節,足以能夠抵消醉酒程度較重的從重處罰情節。
郎永淳一貫表現良好,為人正直,工作勤勉,這次完全屬于初犯、偶犯,事后已后悔不已,深感對不起妻子,對不起公眾。真誠徹底的悔罪態度,也是量刑的一個酌定考慮因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郎永淳是名人而在量刑上受到優待,但也不能因為郎永淳是名人而在量刑上受到從重處罰,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另一層應有含義。換句話說,在法律面前,郎永淳只是一個普通人,應當嚴格依據法律和事實量刑。綜合以上有關郎永淳醉駕的量刑情節,總體上仍屬于情節一般,因此法院在上述《量刑指導意見》所規定的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判處3個月拘役是適當的,并且也在檢察院的量刑建議范圍內。
真的體現的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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