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的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礎、最核心的訴訟權利。辯護權,是指法律賦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事實和法律,針對指控、起訴進行申述、辯解和反駁,提出證明自己無罪或者罪輕的材料和意見,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訴訟權利。
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刑事辯護一般包括辯護的種類和方式、辯護人及辯護人的范圍、辯護人的責任、辯護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辯護權的特征。一般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
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八條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
代理申訴、控告;
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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