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醫鑒定過程是什么樣
刑事法醫鑒定過程開始于公安機關在處理治安或刑事案件時,若當事人提出要求進行傷情鑒定,辦案單位需及時開具法醫傷情鑒定委托書。隨后,當事人憑借此委托書前往指定的法醫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公安機關會告知雙方當事人,案件將被委托給特定的鑒定機構。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條,當事人有權申請鑒定人員回避。若傷者不在本地接受治療,可請求變更委托鑒定機構,但不能自行選擇特定機構。
鑒定完成后,辦案單位需公開鑒定的內容與結論,確保透明度。若當事人對首次鑒定的結論提出異議,有權申請復核或重新鑒定。在此情況下,辦案單位必須在十日內開具新的委托書,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拒絕。
刑訴法鑒定時間的規定是什么?
一、 刑訴法 鑒定時間的規定是什么? 刑訴法鑒定時間的規定需要結合具體的案情來分析,一般情況下,應當在案情的審理期間內進行各種 司法鑒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法院解釋”)第57條規定“對于 證人 能否辨別是非,能否正確表達,必要時可以進行審查或者鑒定。”《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以下簡稱“檢察規則”)第199條至第203條對鑒定、鑒定的啟動、鑒定人的條件、鑒定注意事項以及鑒定人的責任等作了明確規定?!豆矙C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以下簡稱“公安規定”)第233條至239條規定了鑒定、鑒定的范圍、鑒定機構人員、鑒定的批準程序及對鑒定過程的具體要求。這些都是對“刑訴法”中關于“鑒定”的規定的具體細化和補充,可操作性更強。 二、 刑事司法鑒定 的程序具體如下: 1、選定鑒定人。鑒定人的選定有兩種方式:一是指派,即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指派其內部的刑事技術鑒定部門具有鑒定資格的專業人員進行鑒定;二是聘請,即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聘請其他部門的專業人員進行鑒定。指派、聘請的鑒定人應當是具有某項專門知識,而且與本案和本案當事人沒有利害關系,能夠保證客觀、公正地進行鑒定的人。 2、偵查機關應當為鑒定人進行鑒定提供必要條件,及時向鑒定人送交有關檢材和對比樣本等原始材料,介紹與鑒定有關的情況,并且明確提出要求鑒定解決的問題,但是不得暗示或者強迫鑒定人作出某種鑒定意見。 3、鑒定人進行鑒定時,應當遵守自己的職業道德,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4、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意見,并且簽名。鑒定意見應當對偵查人員提出的問題作出明確的回答,并說明其科學或者技術上的根據。實踐中,鑒定意見一般用鑒定書的形式制作。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5、偵查人員對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應當進行審查,如果有疑問,可以要求鑒定人作補充鑒定。必要時,也可以另行指派或者聘請鑒定人重新鑒定。 司法鑒定的作用在于對 證據 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對案件的審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在司法鑒定的時候出現干擾或者其它不合法的問題,對案件的審理會增加干擾性,不利于案件犯罪事實的認定。在司法鑒定的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來進行,不得隨意更改相關規定。
刑事訴訟法鑒定的條款是怎樣的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為了查明案件事實,解決其中的專門性問題,應當委托具備專業知識的人進行鑒定。此法條明確規定了鑒定的程序與目的,即通過專業人員的鑒定來輔助判斷案情。
在執行鑒定任務后,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鑒定人需撰寫鑒定意見,并在意見書上簽名。這一步驟確保了鑒定結論的權威性與可信度,也為后續的法律程序提供了關鍵證據。
此外,《刑事訴訟法》還明確規定了鑒定人的責任與法律后果。如果鑒定人故意作出虛假鑒定,將承擔法律責任。此規定旨在維護法律的公正性與嚴肅性,確保鑒定工作的客觀、準確。
綜上所述,《刑事訴訟法》對于鑒定的條款設計嚴謹,既強調了專業鑒定在查明案情中的重要性,又通過明確規定了鑒定人責任與法律后果,確保了鑒定工作的公正與可信。在刑事訴訟中,遵循這些鑒定條款,將有助于提高案件處理的效率與質量,促進司法公正。
刑事案件司法鑒定程序規定
刑事案件司法鑒定程序規定如下:
1、首先需要當事人委托相關的司法鑒定機構;
2、等司法機構受理此案以后,會進行四次左右的有關鑒定;
3、鑒定確認以后,司法機構就會向相關部門遞交司法鑒定文書;
4、拿著鑒定文書出庭。
司法鑒定程序的范圍如下:
1、基本的鑒定時間范圍,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托事項的鑒定。但是,在實際的鑒定實踐中,往往比這個規定的時間要長,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兩個月。因此,以鑒定會完成后,實際通知的時間為準;
2、延長鑒定的時間范圍,如果委托鑒定的內容,涉及復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鑒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兩個月應當是延長過的鑒定期限了。如果鑒定機構還要把時間后拖的,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應當屬于超時鑒定的違規行為?;颊呒捌浼覍賾敺e極督促鑒定機構出具鑒定結論;
3、個人自己約定的時間范圍,如果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完成鑒定的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的時間,出具鑒定報告;
4、特殊情況的鑒定時間范圍,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是不計入到鑒定時限的。如果是由于當事人的原因沒有按時、充分的提供鑒定材料的,造成鑒定時間的延誤的,應當由延誤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對于刑事案件司法鑒定的結果,可以成為有效的法律證據的,因此也是很重要的。刑事訴訟在偵查初期的鑒定一般由偵查機關直接指派或聘請鑒定機構或鑒定人進行鑒定。在偵查后期及訴訟中的鑒定則必須考慮申請方的意見。民事訴訟中進行鑒定委托要由人民法院與雙方當事人共同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意見,并且簽名。
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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