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主責人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你有責任會減輕對方的賠償責任,具體看交警劃分定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在司法實踐中,仍然采用70%和30%的主次責任判決來確定主次責任的比例。目前,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比例的具體劃分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確定主次責任的比例,實際上已經成為法官自行決定的一種情形。
假設甲、乙發生交通事故,甲負主要責任,乙負次要責任,如果按照七比三的比例劃分責任,那么乙作為次要責任的賠償比例為30%。在A只交交強險的情況下,B的修車費由A的交強險支付。其他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這些超出交強險的索賠,要根據雙方各自的責任進行分配,即乙方承擔自身30%的費用,甲方承擔30%的費用。
交通事故發生后的責任有四種,即完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和同等責任,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完全責任、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按理說應該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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