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證據目錄怎么寫
一、當事人在立案時需要填寫證據目錄,填寫證據目錄需要按照其清單內容如實填寫。
第一,序號,通常情況下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如1,2。
第二,證據的種類,根據提交證據的種類進行填寫,比如身份證,證人證言等;
第三,頁數,看自己提交證據中的頁碼確定;
第四,證據原件或者復印件;
第五,證明的目的,比如身份證證明的是原告身份信息。
第六,備注,通常情況下可以不填。
檢察院決定提起公訴的,應當制作起訴書。起訴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首部
包括標題、被告人基本情況、案由和案件來源。
2.犯罪事實和證據
公訴書要寫明被告人的罪名、罪狀、罪證以及認罪態度。
3.結論
包括起訴的理由和法律依據。要寫明檢察院對被告人犯罪事實的分析、認定,反映檢察院對被告人所犯罪行追究法律責任的具體意見。
4.附項
包括:被告人的住址或者羈押處所;證據目錄、主要證據復印件或者照片;證人名單及其住址或者單位地址;鑒定人住址或者單位地址;隨案移送案卷的冊數、頁數;隨卷移送的贓物、證物。
二、怎樣算是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并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咎攸c:
(一)外在表現為直接侵害形態;
(二)多數案件存在明顯的犯罪現場;
(三)案件因果聯系復雜多樣;
(四)案件形成具有階段性與突發性。
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即當事人不主動向國家司法機關請求,國家司法機關一般不介入干預當事人之間的糾紛。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國家刑事司法機關主動介入,受害人或者群眾報案、舉報后,公安、檢察機關即會介入偵查。然后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由法院作為法律的裁判者進行公正的審判從而達到制裁犯罪人和保護人民的刑法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刑事證據學圖書目錄
刑事證據學圖書目錄概覽
該目錄涵蓋了刑事證據學的各個方面,從基本理論到實踐應用,詳盡深入。首先,第一章導論部分,詳細闡述了刑事證據的概念、屬性,以及古今中外刑事證據制度的發展變遷,旨在為后續章節奠定基礎。接著,第二章探討基本原則,包括證據裁判、直接言詞和自由心證原則,這些都是刑事證據制度的核心。
在證據規則方面,第三章分為概述和各國規則介紹,展示了不同法系的刑事證據規則特色。第四章則深入分析了各種法定證據種類,如物證、書證,以及證人證詞、被害人陳述等,使讀者對證據構成有全面理解。
第五章進一步將證據學理化分類,區分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以及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等,幫助讀者理解證據之間的關系。第六章則聚焦于刑事證明對象,包括實體法事實和程序法事實的認定。
關于證明責任,第八章深入解析其含義、分配,以及我國刑事證明責任的具體實施。第九章則關注證明標準,比較不同法系理論,并探討我國的證明標準模式和發展。
最后,第十章闡述刑事證明過程,包括取證、舉證、質證和認證等關鍵環節,以及后記部分,提供了豐富的研究資源和總結。
擴展資料
刑事證據是證明和認定刑事案件事實的手段和方法,是刑事訴訟的靈魂,刑事證據學就是專門以刑事訴訟中的證據為研究對象的一門學科,理淪性和實踐性兼備。由于刑事證據學既是刑事訴訟法學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又具有相對獨立性,因此,對刑事證據學的研究不僅要以刑事訴訟法學的理論作為基礎,還要綜合其他相關學科的知識,如刑法學、犯罪學、法醫學、哲學、心理學以及自然科學的相關知識。
刑事案件審判依據圖書目錄
以下是針對刑事案件審判依據的圖書目錄:
上篇:刑事實體法綜合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09年修訂)
-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刑法解釋的決定(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海上違法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
-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答復(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司法解釋時間效力的規定(2001年)
- 關于繼續犯罪、連續犯罪適用刑法問題的批復(1998年)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法第十二條的解釋(1998年)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法效力的解釋(1997年)
- 不再核準類推案件的通知(1997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犯罪補充罪名的規定(2007年、2003年、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外國公司犯罪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責任年齡問題的答復(2003年)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單位犯罪追訴問題的批復(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單位犯罪主犯從犯問題的批復(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共同犯罪問題的解釋(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財產刑問題的規定(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妊娠婦女死刑問題的批復(1998年)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剝奪政治權利問題的批復(1998年)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罰的具體運用問題的答復(1998年)
下篇:刑事訴訟法綜合
- 管轄、辯護與代理
- 證據、強制措施
- 附帶民事訴訟
- 立案偵查與起訴
- 審判
- 死刑復核程序
- 審判監督程序
- 執行
- 未成年人犯罪
擴展資料:《刑事案件審判依據》
該書從“案件審判”的角度出發,除了完整收錄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外,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對具體問題的答復、復函、會議紀要、地方高級人民法院的司法政策等,同時提煉出每一類糾紛案件所涉及的具體法律條文。適合廣大法官、檢察官、律師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案件當事人查閱和學習之用。
相關推薦:
精神鑒定賠償(精神傷殘鑒定標準10級賠償多少)
工地工人賠償(工人工地摔傷賠償方法)
死亡賠償方案(交通事故受害者死亡后賠償分配方案)
車禍賠償收條(車禍賠償收條怎么寫)
一級輕傷能取保候審嗎(一級輕傷能取保候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