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誤索賠報告范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對索賠的時限、程序、依據的規定及提供索賠機會的條款
_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依據有關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的法律、法規,結合建設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并借鑒國際有關土木工程的施工合同文本,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臺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推行,為開展施工索賠創造了條件。
一、《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36條專門制定了索賠條款
這個條款對索賠時限、索賠程序和索賠的依據都作出了嚴格的約定。在履行合同時,必須予以足夠的重視。現全文抄錄如下:
36.索賠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從上述內容足以說明證據是索賠的關鍵。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索賠是不能成立的。證據是在施工過程中,也就是合同履行中產生的,常見的可以索賠的證據除合同文本外有如下多種:
l.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是組成施工合同的重要部分,其內容包括承發包雙方的要約和承諾,在索賠要求中可以直接作為證據;
2.會議紀要。在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及有關方面針對工程召開的一切會議的紀要。但紀要要經過參與會議的各方簽認,或由發包人或其代理人簽章發給承包企業才有法律效力;
3.往來信件。合同雙方的往來信件,特別是對承包企業提出問題的答復信或認可信等;
4.指令或通知。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各種指令、通知,包括工程設計變更、工程暫停等指令;
5.施工組織設計。這是指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并經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6.施工現場的各種記錄。如施工記錄、施工日報、工長日記、檢查人員日記或記錄,以及經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中停電、停水、停氣和道路封閉、開通記錄或證明等;
7.工程照片。這是指注明日期,可以直觀的工程照片;
8.氣象資料。現場每日天氣狀況記錄。請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簽證的氣象記錄;
9.各種驗收報告。如隱蔽工程驗收報告、中間驗收工程報告、材料實施報告以及設備開箱驗收報告等:
10.建筑材料的采購、運輸、保管和使用等方面的原始憑證;
11.政府主管工程造價部門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調整造價的方法和指數等;
12.各種可以公開的成本和會計資料;
13.國家發布的法律、法令和政策文件,特別是涉及工程索賠的各類文件,一定要注意積累。
在索賠管理中,除了及時提出和注意收集證據外,還要保證提出的索賠報告的真實性、全面性和證據的法律效力。采取擺事實、講道理,利用公關手段,力爭索賠成功。
二、《示范文本》提供索賠機會的條款
序號 條款 索賠的基礎、理由或權利 工期延長 費用增加
1 4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由發包人承擔 √
2 6.2 工程師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 √
3 7.3 因發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采取的緊急措施,造成承包人費用增加 √ √
4 8.3 發包人未能完成其義務(9項工作),造成延誤,賠償承包人損失 √ √
5 12.2 發包人因其自身原因,推遲工作 √ √
6 12 因發包人原因暫停施工 √ √
7 13 工期延誤條款(7種情況) √ √
8 15 發包人要求工程部分或全部達到優良的標準 √ √
工程質量因發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 √ √
9 16 工程因工程師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 √ √
工程師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如檢驗為合格,由發包人承擔追加合同價款 √ √
10 18 工程師要求重新檢驗,如工程合格,則工期延長,費用增加 √ √
11 19.5 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負責修改設計 √ √
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且設備為發包人采購 √ √
12 23.3 合同價款調整款(4種情況) √ √
13 27.4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延誤或不合格 √ √
14 29.1 設計變更 √ √
15 39.3-(4)(5)(6) 不可抗力 √ √
16 43.2 工程施工發現地下障礙和文物而采取的保護措施 √ √
17 44.6 因發包人原因,解除合同,由發包人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
什么叫建設工程反索賠,都包括哪方面?
在工程中業主以及承包方都有權向對方提出索賠請求,如果一方認為自己的利益因為對方的行為而遭受到損失,那么就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工程索賠,另一方也可以進行工程反索賠,那么,什么叫建設工程反索賠,都包括哪方面?
網友咨詢:反索賠的主要內容包括什么?
黑龍江百發律師事務所薛峰律師解答:
施工索賠包括索賠和反索賠,一般將承包方向發包方提出的補償要求稱為索賠,而將發包方向承包方進行的索賠稱反索賠。反索賠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延期工期的反索賠,在工程項目建設中,承包方在合同規定的工期內沒有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量和內容,延遲交付工程,影響了發包方對施工項目的使用和營運生產,造成發包方的經濟損失。因此,發包方可就事件向承包方進行反索賠。承包方依據合同的約定和拖延的工期對發包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2、工程施工質量缺陷的反索賠。在施工建設中,當出現承包方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或設備不符合合同規定;工程質量沒有滿足施工技術規范,驗收規范的規定;出現質量缺陷而未在質量缺陷責任期之前完成質量缺陷的修復工作,發包方可就該事件進行反索賠;
3、合同擔保的反索賠。承包方造工程項目建設工程中,按照規定對合同的相關內同進行擔保如預付款的合同擔保等,當承包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合同義務,發包方可就該事件進行反索賠,承包方及其擔保單位應承擔反索賠的經濟損失;
4、發包方其他損失的反索賠。當承包方發生其他損害發包方的利益時,發包方可就經濟損失進行反索賠。
薛峰律師解析:
從索賠的基本含義,可以看出索賠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狹義的“索賠”是承包人對發包人的單向索賠。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人處于一種相對優勢地位,發包人可以通過從應付承包人的工程款或履約擔保金中抵扣來補償損失。實踐中,最主要且比較常見的索賠還是承包人對發包人的索賠。
2、只有實際發生了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一方才能向對方索賠。經濟損失是指因對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額外支出,如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等額外開支;權利損害是指雖然沒有經濟上的損失,但造成了一方權利上的損害,如由于惡劣氣候條件對工程進度的不利影響,承包人有權要求工期延長等。因此發生了實際的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應是一方提出索賠的一個基本前提條件。
3、索賠是一種未經對方確認的單方行為。它與我們通常所說的工程簽證不同。在施工過程中簽證是承發包雙方就額外費用補償或工期延長等達成一致的書面證明材料和補充協議,它可以直接作為工程款結算或最終增減工程造價的依據,而索賠則是單方面行為,對對方尚未形成約束力,這種索賠要求能否得到最終實現,必須要通過雙方確認(如雙方協商、談判、調解或仲裁、訴訟)后才能實現。
工程反索賠要收集的證據:
證據包括:(1)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2)來往文件、簽證及更改通知等;(3)各種會談紀要;(4)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表;(5)施工現場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7)氣象報告;(8)工地交接班記錄;(9)建筑材料和設備采購、訂貨運輸使用記錄等;(10)市場行情記錄;(11)各種會計核算資料;(12)國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薛峰律師執業25年,系黑龍江省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高級研修班成員,辦理過多起省、市內有影響的案件,堅信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淺談建筑施工企業的索賠管理?
下面是中達咨詢給大家帶來關于建筑施工企業的索賠管理的相關內容,以供參考。
我國已加入WTO,基本建設制度與國際接軌,我國在內外工程承包方面取得了喜人進展,實踐迫使我們對工程索賠逐步提高了認識。然而不得不看到,經濟體制轉軌變型的過程是艱難的,任務是繁重的,由于傳統落后觀念和舊體制的影響,在工程建設中還存在著不同程度的不懂、不敢、不會、不能、不讓索賠的五不現象,嚴重影響著工程建設的進度和管理效益。積極開展索賠工作的總結、研究,增強工程索賠意識,按照法律法規和國際慣例實施索賠,做好索賠工作,就可以為施工企業爭取到應得的補償,獲得更大的利潤。所以,施工企業必須重視并做好索賠工作。
1工程索賠的含義及索賠機會
工程索賠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當事人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的義務,或者由于對方的行為以及無法防止的外因使權利人受到損失時而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的權利。索賠一般包括費用索賠和工期索賠。費用索賠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補償自己額外費用支出或賠償損失的要求,工期索賠主要指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延長工期、推遲竣工日期的要求。索賠是雙向的,在承包工程中,最常見、最有代表性的是承包商向業主的索賠,所以應將其作為索賠管理的重點和主要對象。
在現代承包工程中,特別在國際承包工程中,索賠經常發生。常見的索賠產生的原因有以下幾種。
1.1當事人違約
當事人違約常常表現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發包人違約常常表現為沒有為承包人提供合同約定的施工條件、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付款等。監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時發出圖紙、指令等也視為發包人違約。
1.2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質條件
不可抗力包括自然事件和社會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海嘯、瘟疫、水災等;社會事件包括國家政策、法律、法令的變更,戰爭、罷工等。不利的物質條件通常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現場遇到的不可預見的自然物質條件、非自然的的物質障礙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條件。
1.3合同缺陷
合同缺陷表現為合同文件規定不嚴謹,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遺漏或錯誤。
1.4合同變更
合同變更表現為設計變更、施工方法變更、追加或者取消某些工作等。
1.5監理人指令
監理人指令有時也會產生索賠,如監理人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進行某項工作、更換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并且這些指令不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
1.6其他第三方原因
表現為與工程有關的第三方的問題而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不利影響。
2工程索賠的策略和技巧
索賠工作既有科學嚴肅的一面,又有藝術、靈活的一面。對于一個確定的索賠事件,往往沒有預定的、確定的解;也往往受制于雙方簽訂的合同文件、各自的工程管理水平和索賠能力以及處理問題的公正性、合理性等因素。因此索賠成功不僅需要令人信服的法律依據、充分的理由和正確的計算方法,索賠的策略、技巧和藝術也相當重要。
2.1依法簽訂嚴謹規范的合同
索賠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是挽回損失的重要手段。合同和現行法規是索賠的依據,是索賠最終解決的判定標準。合同有利,則在工程索賠中處于有利地位;合同不利,索賠的理由就不充分。必須重視合同簽訂前的合同風險分析和對策,重視合同談判,爭取對合同中的風險型條款、責權利不平衡條款和單方面約束條款作出附加修改條款,為工程索賠提供條件支持。
2.2預先、及時發現和提出索賠
對于承包商而言,在投標報價時就開始考慮將來可能要發生索賠的問題,要仔細研究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和規范,仔細勘察施工現場,尋找可能索賠的機會,在報價時要考慮索賠的需要,通過降低報價來獲取項目,通過索賠來達到盈利的目的。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做好施工日志,要善于辨別變更或新增項目,及時發現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在發現索賠項目的同時,及時提出索賠,不要錯過時間期限。
2.3書面確認變更指令
只有得到監理工程師、業主對變更的書面確認,承包商才能進行施工變更,否則應不予支持。因為監理工程師、業主的口頭變更要求沒有形成書面形式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如果索賠過程監理工程師矢口否認,拒絕承包商的索賠要求,使承包商有口難言,并為日后索賠的失敗埋下伏筆。
2.4力爭友好解決,防止對立情緒
注意搞好同業主、監理工程師的關系。用真誠換取對方的信任、理解和同情,避免由于感情上的障礙而影響索賠的順利進行。
2.5論證資料要充足
索賠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承包商對索賠做出的解釋和強有力的證據材料,索賠報告一定要有理有據,令人信服,經得起推敲。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常見的索賠證據主要有:各種工程合同文件,工程圖紙,招投標文件,施工日志,工程照片及聲像資料,來往信函,電話記錄及會談紀要,氣象報告和資料,工程進度計劃,投標前業主提供的參考資料和現場資料,工程備忘錄及各種簽證,各種檢查驗收報告和技術鑒定報告、其他資料包括分包合同、訂貨單、采購單、物價指數等。
2.6力爭單項索賠,避免一攬子索賠
一攬子索賠問題復雜,金額大,容易被業主或工程師拒絕。
2.7要注意發包方的反索賠
索賠是雙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發包人的索賠,也包括發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賠。承包商要不懈努力做好反索賠準備,同時也要更加努力地做好自身施工索賠工作,以自己嚴謹的工作作風,質量優良的合格產品,客觀、合理、合法的列舉業主違約事實,一舉奪取施工索賠勝利,防范反索賠于未然。
3結語
隨著我國基本建設制度與國際接軌,以及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徹底轉變,建設市場中的施工索賠已成為一種正常的現象。索賠工作關系著施工企業的經濟利益,因此,必須認真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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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包中途退場要索賠甲方怎么處理
一、工程中途退場怎樣索賠 1、先協商,協商不成去法院起訴。 2、施工合同,補充合同和現場簽證中如對停工日期,看護費用,周轉材料和機械停滯已有約定時,應按照約定的原則作為計算補償的依據。 3、事前沒有約定補償原則的,雙方可另協商處理。 4、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條 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二、提出索賠的依據主要有哪些 1、招標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補充協議、施工現場的各類簽認記錄,經認可的施工進度計劃書,工程圖紙及技術規范等。 2、雙方往來的信件及各種會議,會談紀要。 3、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施工現場的有關文件(施工記錄 備忘錄 施工月報 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4、氣象資料、工程檢查驗收報告和各種技術鑒定報告、工程中送停電、送停水、道路開通和封閉的記錄和證明。 5、國家有關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我們可以了解到根據規定工程中途退場是屬于違約的情況,如果要索賠的話可以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起訴法院,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這些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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