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 入戶搶劫的; (二)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 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 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 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 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 持槍搶劫的; (八) 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從犯或其他犯罪分子,會參考主犯的處罰,根據實際犯罪情節,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 入戶搶劫的; (二)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 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 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 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 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 持槍搶劫的; (八) 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 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搶劫罪最少判處三年的有期徒刑。因為搶劫罪的基礎量刑幅度就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實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從而構成的犯罪。搶劫罪的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施以打擊或強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從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法律客觀:《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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