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賠償如何處理
對方全責而不賠償的,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發生交通事故后,先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對方全責且沒錢賠的情況下,受害人可以先與肇事者協商分期支付。如果協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在法院判決后申請強制執行肇事者的現有財產。如果肇事者沒有可執行財產的話,受害人在以后發現其有財產,可以隨處向法院申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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