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還在調查取證階段,那要拘留多長時間?
刑事案件還在調查取證階段,那要拘留多長時間?刑事拘留期限為三天,案情復雜可以延長四天。結伙作案、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長至三十天。
刑拘后如果需要逮捕,報檢察院批準,審查時間為七天。
所以,最長為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
一個月
刑事案件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法院可以調查取證嗎
法院在刑事案件審理期間可以調查取證,但主要是核實證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法庭審理過程中,合議庭對證據有疑問的,可以宣布休庭,對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人民法院調查核實證據,可以進行勘驗、檢查、查封、扣押、鑒定和查詢、凍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的規定調查核實證據,必要時,可以通知檢察人員、辯護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場。上述人員未到場的,應當記錄在案。
人民法院調查核實證據時,發現對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的新的證據材料的,應當告知檢察人員、辯護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必要時,也可以直接提取,并及時通知檢察人員、辯護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查閱、摘抄、復制。
刑事案件上訴律師應當在什么時間內調查取證!
我弟因尋釁滋事罪一審判決2年零2個月,已提出上訴,我也知道上訴到二審的判決的期限是一個月,如果不能審結,可以申請延長半個月,也就是一個半月。但我想問的是律師具體什么時候開始調查取證,調查取證的時間期限。 開始調查取證的時間并無明確規定,通常律師在接受代理后會先研究案件的具體情況,根據案情,認為需要時會安排取證工作。
有調查取證權的組織或個人為了查明案件事實的需要,向有關單位、個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
具有調查取證權的國家機關對于立案處理的案件,為查明案情、收集證據和查獲違法行為人而依法定程序進行的專門活動和依法采取的有關強制措施。
調查取證的特點:
1、律師進行證據調查不具有法律強制性。
2、律師的刑事調查取證權偏重于對委托人有利證據的收集。
3、律師調查所取得的證據材料,必須經過法庭調查核實后,才能作為證據使用。
調查取證原則:
1、圍繞委托人主張的權利進行的原則。
2、客觀、及時原則。
3、合法、細致原則。
開始調查取證的時間并無明確規定,通常律師在接受代理后會先研究案件的具體情況,根據案情,認為需要時會安排取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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