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槍支罪侵犯的法益
法律主觀:
《 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盜竊 、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盜竊、搶奪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 死刑 。
法律客觀: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槍支彈藥構成盜竊罪嗎
是的。屬于盜竊槍支、彈藥罪。
盜竊槍支罪也屬于盜竊罪的一部分,理所當然的,二者之間也有一定的關系。但是,盜竊槍支罪在盜竊罪的范圍中屬于一種較為特殊的罪名。盜竊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是以對特定的占有物為目標,采取秘密獲取的方式,將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資據為己有的行為。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也是以對特定的占有物為目標、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的行為。
行為人以占有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為目的而盜竊、搶奪的行為,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的管理規定,客觀表現為其有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的行為,行為人只要具備盜竊或者搶奪的行為之一,就構成本罪,構成本罪的行為人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十六周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的主體,構成本罪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而為之,如果行為人盜竊、搶奪的不是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則不構成本罪。
盜竊、搶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民兵持有和保管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的,屬情節嚴重行為,不受其盜竊、搶劫的具體數量的限制,依法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盜竊罪構成要件是什么
盜竊罪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盜竊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盜竊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盜竊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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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盜竊槍支罪也屬于盜竊罪的一部分,理所當然的,二者之間也有一定的關系。但是,盜竊槍支罪在盜竊罪的范圍中屬于一種較為特殊的罪名。盜竊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是以對特定的占有物為目標,采取秘密獲取的方式,將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資據為己有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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