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有哪些種類
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抗辯權力主要包括:1. 同時履行抗辯。當雙方負有同類型債務且無先后履行順序要求時,必須同時履行。如一方在對方履約前拒絕對方的履行請求;或當對方履約行為與合約不符時,一方可拒絕其對應的履約請求。2. 先履行抗辯。若雙方債務存在先后履行順序,則應優先履行的一方若未能履行義務,另一方可拒絕其履行請求。同樣地,若先履行一方的履約行為與合約不符,另一方可拒絕其對應的履約請求。3. 不安抗辯。該抗辯權的行使可分為兩個階段:首先是中止履行。當負有先行履行義務的一方有確鑿證據表明對方存在以下任一情況時,可中止履行: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出現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其次是解除合同。若當事人按照上述規定中止履行,需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應恢復履行。若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恢復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適當擔保,則中止履行的一方可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抗辯權的種類與區別分別有哪些
抗辯權的種類主要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抗辯權的區別分別是: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法律其他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六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第五百二十七條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中的抗辯權是指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履行抗辯權的種類有三種,具體是: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相關推薦:
郵寄送達有什么規定(法律文書郵寄送達的法律規定)
抗辯權的種類有哪些(抗辯權有哪幾種)
家暴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家暴法律如何判刑)
企業經濟糾紛如何處理(企業經濟糾紛如何處理)
資產拍賣無人買怎么辦(破產拍賣沒人買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