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現在還可以在當地派出所改名字嗎?我已經23歲了,如果改了,我的畢業證,檔案是不是也得重新改了呢?
我2010年就畢業了,我是個女孩子,卻取了個男孩子名字,每次別人問我叫什么我都不好意思告訴別人,而且上戶口的時候戶籍科的人也把我的名字弄錯了一個字,雖然是同音,可這讓我的名字更加地男性化了,在畢業前我曾去當地派出所,他們說現在不能改名字了,可我聽說每個公民都是由權利修改兩次名字的,請問有什么途徑可以正確的修改嗎?我覺得一個人的名字是跟隨著你一生的,我不想因此繼續自卑下去。還有,我現在有工作,但是如果以后我要換工作的話,我的畢業證是否生效?公民變更姓名是受法律保護的,但在實際操作中是很難改變的,改名字帶來的弊端和麻煩太多了,所以公安審批很嚴格,而且現在戶口信息微機聯網,改名字需要縣區級公安機關以上部門批準。如果你沒有很充分的理由是很難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辦了身份證,別的證件也需要變更,很麻煩。原則上,領了身份證后,沒有正當理由是不辦理姓名變更的。
所謂的正當理由是指:
允許對象:
1、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會公眾不易識別的冷僻文字;
4、姓名的內涵及普通話諧音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則的;
5、與一定范圍內的本市居民或三代以內近親屬姓名相同易引起他人誤解的;
6、收養關系解除后,恢復收養前使用的姓名或曾用名的;
7、姓名的含義易引起性別特性誤會的;
8、外國人加入中國籍后要求變更為中國化姓名的;
9、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未變更過姓名的,經監護人同意,可以更改姓名(14周歲以上須征得學校同意)。
當然以上也不是絕對的,主要是看戶籍科的民警,只要是認識,不符合條件也可以辦,你可以根據第七條提出申請試試。
變更姓名的具體程序:
本人提申請,經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同意,有單位的單位出證明同意,在校學生還需要學校同意的書面材料,把材料準備齊到戶籍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變更戶籍的表格,經過審查后未發現你有劣跡前科,然后找派出所所長批準,再到區公安分局機關找戶政科科長批準,再到區主管局長批準,最后回派出所改名字。
應該是有權修改自己的名字的,原來的名字作為曾用名,要提交原戶口本,當地村委證明,當地派出所不給辦的話,你到縣公安局戶籍科去問一下,應該可以,名字若改了之后,畢業證應該依然有效,因為你有曾用名。
應該能改,寫申請就行了。你的畢業證有效,在戶口薄曾用名一欄中寫上現在這個名字就行了。
另外名字 只是一個代號,你可以查查你的名字,可能很有陽剛之氣,這也許對你很好。
可以改啊。
我的也是同音,后來才改的。
不過一改的話,其他證件的效用可能會打點折扣,但是正常情況下是不會有影響的,除非你遇到的都是故意跟你過不去的。
因為戶口本上會體現你的曾用名,只要證明曾用名是你的,之前的證件也同樣生效的。
可以改名,前段時間我同學剛剛改完,如果想改最好趁你還沒交各種保險之前改,因為保險是很難改的,只要手續全了就可以改了。
身份證改名之后,原來的證件還能用嗎?比如說畢業證,駕駛證/
身份證原來改過一次,戶口本上有曾用名,還能再改嗎? 公民申請姓名變更(含曾用名),只能辦理一次(學齡前除外)。
《公安部三局關于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中就有一條規定:年滿18周歲的人,要變更現用姓名時,應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也就是說,姓名是公民身份識別的重要標記,是其參與社會生活的重要符號,公民有改名的權利,但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會涉及自己的學籍、銀行卡、社保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反而會產生許多麻煩事。
戶口本上有曾用名,但在身份證上不能顯示,因此,身份證和其它有效證件名字不符的,當然需要到相關部門如學校、單位重新更改。
我現在已畢業,但是需要改身份證的名字.但是畢業證是以前的名字,還有效嗎?該怎么辦?
有效,讓學校給你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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