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晚2020年3月31日。抄
哈爾濱市醫保局消息,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截至2019年12月20日。外出務工的居民可延長至2020年3月31日。
工作人員提醒,尚未辦理參保繳費請在此日期之前辦理;已參保居民如未續繳醫保費,請將醫保費及時足額存入醫保簽約賬戶,以確保不影響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擴展資料:
城鄉居民醫保每人每年300元
1.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300元/人/年。
2.新生兒參保,1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繳納當年醫保費;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同時繳納當年及下個待遇年度的醫保費。
3.特困供養、建檔立卡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定額補助。
參考資料:人民網-哈爾濱市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截至下月20日
2020年的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時間是根據當地政府來規定的,以襄陽市為例,2021年度城版內鄉居民容基本醫療權保險參保繳費時間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4日。已繳納2021年度醫保費的城鄉居民,其待遇享受期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在襄陽市居住的城鄉居民(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除外),均可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受戶籍限制。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參考資料來源:襄陽市政府—關于開展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
提醒!2020醫保繳費時限可延長至3月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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