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人命價賠償標準2022
受害人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并一次性結算費用。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2、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4、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5、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相關規定計算,按照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75歲老人命價最高賠多錢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賠償與死亡人年齡、社會地位無具體關系,無責的話,一般賠償金在20萬人民幣左右。
同命同價什么意思?
在交通事故賠償中,“同命同價”的原則是指無論受害者的人身狀況、民族背景、居住地等因素如何,其賠償標準應當相同。這一原則旨在消除因身份差異導致的不公平待遇,確保每位受害者都能獲得與其傷殘程度和死亡后果相匹配的公正賠償。
然而,如果考慮到了人身狀況、民族、居住地等因素,那么這種賠償原則就不再適用,而需要采取“同境同價”的原則。這意味著賠償標準將根據受害者所在的特定環境和條件進行調整,以反映當地的實際情況和需求。
比如,一個人在城市中遭遇交通事故,與在農村遭遇同樣事故的人相比,城市中的受害者可能因醫療資源更豐富、生活成本更高,因此其賠償標準可能會有所不同。這實際上是為了更公平地反映不同地區和人群的實際生活狀況,避免一刀切的賠償標準帶來的不公平。
“同境同價”的理念強調的是在特定環境下,賠償標準應當依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以確保賠償的合理性。這不僅需要考慮醫療資源的差異,還要考慮到生活成本、收入水平等多種因素,使賠償更加貼近受害者的真實生活狀況。
總的來說,“同命同價”原則追求的是公平性,而“同境同價”則更注重合理性。兩者各有側重,但在實際應用中,如何平衡這兩者之間的關系,確保賠償的公正性,是一個復雜而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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