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二次上訴一定會判離嗎?
二次訴訟離婚不一定會判離。因為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仍然會根據案件證據、庭審情況,來審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并調解無效后,法院才會判決離婚,與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訴離婚,沒有多大關系。因此第二次起訴離婚時,應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好充分準備,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一般來說,法律上認可的感情破裂情形,有雙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重婚、與婚外異性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方面。應盡可能多地搜集證據,形成一個嚴密的證據鏈,對打贏官司至關重要。
二、起訴離婚怎么寫起訴狀?
原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訴訟請求
書寫自己要求達到的目的,包括:請求判決離婚,孩子的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方撫養時探望權的請求,財產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難時請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方式或數額,對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時請求損害賠償的數額等,如:
1、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婚生兒子/女兒某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元給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 至兒子/女兒年滿18周歲止);
3、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 判歸原告所有);
4、被告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 元給原告;
5、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 元給原告。
事實和理由
事實和理由:陳述結婚、子女出生的具體時間,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包括離婚的理由、依據,孩子由誰撫養、撫養費承擔、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據,財產情況、分割理由及依據。
離婚理由:應詳細敘述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的事實和依據,主要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來說明沒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如有法定離婚情形時(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應特別指出。字數根據具體情況酌定,并無限定,但不宜過于繁瑣。
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訴訟,請法院依法裁決。
此致
某某區/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綜上所述,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在規定時效內做出一審判決,當事人不服的還可以繼續上訴,這樣法院會啟動二審程序。二次上訴法院是否判決離婚要看情況,如果存在法定過錯,法院會判決離婚,而不能證實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也會駁回上訴。
一、離婚上訴訴訟費要交多少?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章訴訟費用交納標準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二、最后誰需要承擔訴訟費用?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當事人如果要離婚上訴,上訴的費用需要參考《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的標準繳納,訴訟費用的承擔理應由敗訴方承擔,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參考《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離婚了,還能起訴前夫要求損害賠償嗎?
當然能!
在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婚姻過錯方支付損害賠償,比如他重婚、和小三同居、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
但很多朋友只知道離婚損害賠償,不知道怎么主張,又或者離婚后才知道,于是就有不少朋友問我:
❓協議離婚后才發現前夫出軌,還和小三生了孩子,可以起訴要損害賠償嗎?
❓起訴離婚忘記主張損害賠償,能再次起訴嗎?
那什么時候能主張損害賠償呢?
1、沒有離婚,你不能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只能在你們離婚時主張,沒有去民政局協議離婚或者去法院起訴判離,都不可以單獨主張,也就是說沒有離婚就不能提這件事。
2、離婚時,渣男不享有主張離婚損害賠償的權利
離婚損害賠償只能由無過錯方主張,過錯方不享有這項權利。同樣,如果你們兩個都有過錯行為,都不能主張。
3、協議離婚,你可以另行起訴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很多朋友協議離婚時,只想盡快離婚,沒有在離婚協議約定離婚損害賠償的,那離婚后還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但要注意,并不是離婚后過了十年二十年都能主張,該權利受訴訟時效的限制,無錯方應在離婚后三年內主張!過了訴訟時效就不能起訴了!
4、訴訟離婚,你是原告,必須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否則離婚后不可起訴
也就是說,如果你起訴離婚時,并未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可以視為放棄其權利,離婚后亦不可再主張。
5、訴訟離婚,你是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主張離婚損害賠償,法院判決離婚后可以起訴。
渣男如果惡人先告狀,起訴離婚,你在訴訟中堅持不離婚。在此情況下,因為你不同意離婚,自然也不會主張離婚損害賠償,此時,法院判決離婚,為了保護你的權益,可以通過另行訴訟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還有一種情況,你在一審判決離婚后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主張離婚損害賠償,那么該離婚損害賠償可以在調解中處理。調解不成,仍然可以另行起訴主張。
簡單來說,除自愿放棄離婚損害賠償外,無過錯方在離婚時需要及時主張離婚損害賠償,若未主張可以在離婚后三年內另行起訴主張,而過錯方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均不享有主張離婚損害賠償的權利的。
有愛時守護婚姻,無愛時保護自己,希望大家都能爭取到自己該有的權益。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