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網上查詢不了的。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并立案后,被告在五日內就會收到法院的傳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分析: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裁判文書查詢的,主要是以下幾種方式:
1、在如果知道案號,可以在頁面的左側直接輸入案號直接查詢;
2、如果知道當事人姓名(名稱)可以輸入姓名(名稱)查詢(有些考慮到當事人隱私等情況,可能會把當事人姓名、名稱以某某代替,這樣可能用姓名查詢就查不到);
3、如果只想要查找一類案件,可以在案由中直接輸入你想要找的案由即可。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如果離婚案件涉及個人隱私的,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將不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當事人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無法查詢到相關的判決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四條 人民的生效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三)以調解方式結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第五條人民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應訴通知書中告知當事人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范圍,并通過政務網站、電子觸摸屏、訴訟指南等多種方式,向公眾告知人民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相關規定。
第六條 人民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時,應當保留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真實信息,但必須采取符號替代方式對下列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的姓名進行匿名處理:(一)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中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二)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證人、鑒定人;(三)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以及免予刑事處罰,且不屬于累犯或者慣犯的被告人。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