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如何協議離婚
1. 協議離婚的夫妻應向住所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交申請。
2. 申請時,需提供雙方簽字的離婚協議書、有效身份證件以及結婚證。
3. 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在審核雙方提交的資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后,應當場發放離婚證,并注銷原結婚證。
4.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自愿離婚的夫妻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5. 在確認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問題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婚姻登記機關將依法發給離婚證,并處理相關婚姻登記事宜。
夫妻協議離婚怎么辦
離婚程序如下:
首先,夫妻須達成共識于離婚意愿、子女撫養、財產分割與負債承擔等事宜上,并簽署書面離婚協議。
協議應明確雙方自愿離婚的意向,以及針對子女照護、財產和負債的處理方法達成一致。
其次,雙方向婚姻登記機構提交離婚申請。
自收到離婚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若有一方不愿離婚,可撤回申請。
逾期未申請者,視為撤回申請。
最后,在期限結束后三十天內,雙方需再次向婚姻登記機構申請頒發離婚證書。
如經查實,雙方確為自愿離婚且已就子女撫養、財產、負債等問題達成一致,則予以登記發證。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程序有什么
一、夫妻雙方應共同前往具有離婚登記職能的機關,提交離婚登記的申請。在此過程中,雙方需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以及提前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
二、提交離婚登記申請后,將進入為期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一方有反悔之意,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撤回離婚登記的申請。
三、冷靜期屆滿后,夫妻雙方應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
四、若雙方在冷靜期后無異議,且符合協議離婚的相關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將依法審查并發放離婚證,同時注銷雙方的結婚證,完成離婚手續。
相關推薦:
糾纏不清離婚(離婚了他還來糾纏你應該怎么做)
離婚沒寫房產(離婚協議沒寫房產歸誰怎么處理)
離婚協議無章(離婚協議書要不要蓋章)
怎么強制離婚(怎樣可以強制離婚)
離婚隱私協議(離婚協議書上網可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