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縣民政局離婚手續要孕檢嗎
離婚手續是否需要進行孕檢,答案是否定的。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時,當事人需提供戶口簿、身份證以及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法規并未要求在辦理離婚過程中進行孕檢。因此,孕檢并非辦理離婚手續的必要程序。
離婚為什么要孕檢報告?
這是確認離婚以后沒有懷孕,不會有其他的意外的情節出現
因為如果是女方懷孕,就不能離婚,這是民法給與婦女的保護措施
離婚后懷孕還需要孕檢嗎
孕檢按規定每季度一次。離婚后也是需要孕檢的。 計劃生育檢查對象包括 1、零孩婦女。 2、安排二孩生育指標婦女。 3、生育后未落實節育措施婦女。 4、使用藥具婦女。 5、39歲及以下上環婦女。 6、結扎后半年以內婦女。 7、40歲及以上上環婦女。 8、采取皮埋措施的婦女。 9、在健康檢查中查出疾病的已婚育齡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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