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第一次開庭會不會判離
第一次開庭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
但如果第一次開庭法院就認定雙方感情已經破裂了,此時是會判決準予離婚的。因為法院判決是否準予離婚的唯一標準是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離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離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解除婚姻關系以合法的婚姻關系存在為前提。離婚為合法有效婚姻關系的解除,婚姻當事人雙方必須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結婚要件的男女結合后請求“離婚”的,不按離婚處理;
2、解除婚姻關系的主體是婚姻當事人。解除婚姻關系體現的是當事人的意愿,只能當事人本人進行。但如果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的行為的,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序要求變更監護關系,變更后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3、解除婚姻關系應當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和程序?;橐霎斒氯酥g自行達成的離婚協議,或者在婚姻當事人所在單位、群眾團體、居民委員會、基層調解組織等有關部門主持下達成的離婚協議,都不產生離婚的法律效力。當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辦理離婚手續,否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
4、解除婚姻關系將產生一系列離婚的法律后果?;橐鲫P系終止將引起夫妻人身關系消滅、共有財產清算、子女撫養方式變更、共同債務清償等一系列后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起訴開庭當天能判離嗎
離婚訴求能否于起訴當日獲得裁決并不常見,決定因素在于夫妻關系是否已經無可挽回地破裂。
法庭會全面評估雙方證據,涵蓋婚姻狀況、戀愛經歷、分手緣由以及當前關系狀況等方面。
若證實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賭博等不良習慣反復出現、感情破裂導致分居滿兩年等法律規定的離婚條款,且證據確鑿,則有望立判離婚。
然而,大多數離婚案件往往涉及諸多復雜問題,法院可能需進行進一步核實與調查,因此開庭當日并不能給出明確裁決,通常會擇日宣布結果。
公告送達后開庭能判離婚嗎?
公告送達后開庭能判離婚,但并不是開庭就一定可以判決離婚。如果離婚案件的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一般會采取公告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后期即使開庭的時候被告并不出庭,法院也會缺席判決。
一、公告送達后開庭能判離婚嗎?
公告送達后開庭能判離婚,具體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151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p>
2、《民事訴訟法》
第84條明確指出:“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因此,離婚找不到人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將訴訟文書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無論被告看到與否,均視為送達。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即可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二、起訴離婚一般多久可以判決離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理期限不得延長。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復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審理期限從立案的次日起計算。因此,通過訴訟離婚的案件審理時間如下:
(1)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二審: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所以,一般來說,離婚案件一審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離婚官司可以有一審、二審,還可能有發回重審的時候,所以在不同的階段判決的期限都是不同的。
如果公民已經掌握了證明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了的證據,但是配偶并不同意離婚,那么就可以帶著自己掌握的證據、以及按照規定書寫的離婚訴狀,向法院提出離婚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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