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離婚怎么處理
您好,關于您的問題,男方提出離婚,需要看您對于離婚的態度。如果您不同意離婚,可以直接表示不同意離婚。
如果您也打算離婚,那么可以和男方對于財產、撫養權等問題進行協商。如果雙方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民法典新增離婚冷靜期,現在協議離婚夫妻雙方也是需要去兩次的。
如果您不同意,雙方不能協議離婚,男方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
如果男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如果您明確表示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離婚。那么第一次起訴法院大概率不會判決離婚。如果男方想再次提起訴訟,需要等6個月再次起訴離婚。
專業的婚姻律師提示,如果不想離婚,可以嘗試進行挽回。但如果一方離婚態度堅決,久拖不決也不是好的辦法。世上沒有離不掉的婚姻,如果無法緩和矛盾,迅速解決利己利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即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 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會得到多少賠償
法律分析: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能得到賠償需要滿足三個條件,具體如下:
1、男方存在婚姻過錯。
(1)一般情況下,男方女方提離婚沒有什么區別,除非一方有過錯,離婚時有過錯方需對無過錯方進行補償。若男方起訴離婚,且男方有過錯,女方可請求男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2)有過錯即男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那么女方作為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有過錯的男方支付損害賠償金,即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2、女方對家庭勞動承擔較多的義務,付出較大的貢獻。
(1)如果女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男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那么女方在離婚時有權向男方請求補償,即家務勞動補償制度。
(2)具體的補償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3、女方離婚時生活困難需要扶助。
(1)如果離婚時,女方生活比較困難,男方更有負擔能力,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給女方經濟方面的幫助補償金,即離婚經濟幫助制度。
(2)雙方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辦理離婚證需要什么材料
1、雙方戶口薄原件;
2、雙方身份證原件;
3、雙方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5、二張兩寸單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男方想起訴離婚都需要什么
(1) 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 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 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 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 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一、男方起訴離婚必備材料:
(1) 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 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 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 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 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其他材料:
(1) 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 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 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沖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4) 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包括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稅證明,存款人、賬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5) 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 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 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二、訴訟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1. 起訴:離婚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是被告。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后,訴訟離婚程序開始。
2. 審理: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直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3. 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訴訟離婚中,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根據我國司法實踐總結的經驗,從事實上主要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當然,法院做出判決之前,也要先做出調解。調解無效,且有法定的情形,那么才會準予夫妻離婚。
男方有法院起訴能離婚嗎
若男方聲請離婚,必視夫妻情感是否真已破滅。
法庭審慎權衡各類要素,如分居時長、家庭暴力、賭博惡習、不貞行為及和好之可能等。
若男方能提供充足證據證實夫妻情斷,如家暴報警記錄、對方不貞證據等,則判離可能性大增。
然若證據不足,對方又堅決反對離婚,且無法律規定離婚事由,首次審判或難判離。
然而,若男方于判決生效六個月后再度上訴,判離幾率將有所提升。
相關推薦:
婚前贈與需要證明嗎(婚前個人存款贈予配偶應如何證明)
結婚分居離婚(民法典有結婚證分居多久算離婚)
離婚起訴書要注意什么(離婚起訴書書寫應注意哪些問題)
離婚起訴幾天(起訴離婚最快幾天能立上案)
離婚前六個月(一定要在6個月后再起訴離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