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孕婦如何離婚
在孕婦妊娠期間,雙方均可依法申請離婚。
如欲辦理離婚事宜,當事人可選擇通過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進行。
原則上,男方不得主動提出離婚請求,但擁有特殊情況的除外。
協議離婚需經夫妻雙方協商,就財產分配與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共識,并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正式離婚手續。
若協商無果,則可考慮采取訴訟離婚形式,原告應提供有效證件包括身份證、結婚證及民事訴狀至法院立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孕期離婚手續辦理方法
妊娠期可申請離婚,但若女方系婚后通奸所致且被認為需受理其離婚請求,或男方遭受暴力或凌虐而無法承受,則男方有權提出離婚。
因此,在女方孕期內,夫妻可通過協商達成離婚協議,或由女方單獨提出離婚申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懷孕期間能否離婚的法律規定
女方孕期可離婚,而男方非自愿情況下無法提訴至法庭,除非法官裁定存在必要受理其請求方能申請離婚。
然而,女方在妊娠期內有權主動要求解除婚姻關系或如雙方均達成離婚共識并達成協議,亦可進行協議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懷孕期間的離婚操作流程
孕期離婚可選擇協議或訴訟方式解決。
協議離婚需就共同財產、子女監護權和債務責任等達成共識,并在登記機關簽署離婚協議后完成手續;
若采用訴訟途徑,則應向當地法院提交申請,由法院根據保護子女及女性權益的原則作出裁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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