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 明
證明人(姓名):
性 別:
年 齡:
民 族:
住 所:
職 業:
聯絡電話:
證明內容:
(寫清您所要描述的事實即可)
證明人(簽名)
日期:
(附身份證影印件)
如果是有關單位提供的證明材料,應由單位加蓋印章。
可以證明勞動關系,不能證明是雇傭關系。
證人證詞問題 1、刑事證據要求很嚴,民事上證據相對要求較低。
2、“商場正式員工的證詞是否有效?”:
(1)只要是知道當時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只要是如實敘述案件情況的證詞都有效:不管他或她是商場正式員工、還是臨時員工、還是只是過路人,也不管證詞內容對你是有利不是不利:只要是如實敘述案件情況的,就會被認定為有效。
(2)證詞是否有效不取決于證人是什么身份、是否對哪一方有利,只取決于是否如實敘述案件情況,那么:在民事案件中,如果你能提出其他證據證明證詞是假的,該證詞就無效;如果你拿不出證據證明該證詞是假的:該證詞就有效。 在刑事案件中:確定證詞真假是公安機關的義務,如果發現證詞敘述不實,就作無效處理;如果不能找到其他證據證明證詞不實:證詞就作有效處理。
3、“A腦出血跡象是否能證明是我攻擊所為”:不是,只能證明A受傷害的事實,至于是誰傷害了他,還必須有其他證據來證明。現場那么多人,怎么可能A受傷就是你攻擊的呢?也應是:
(1)如果是A的民事索賠案件:A必須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是你攻擊的,比如現場錄影、證詞等。在A提交證據說是你攻擊的后,你可以找證據證明你沒有攻擊他、或是證明他的證據是假的,這樣你就可以不負責任了,至于他的傷該找誰賠償,就是他的事了,與你無關。
(2)如果是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就有義務找出其他證據證明他的傷是你攻擊的,如果公安找不到是你攻擊他所致的證據:你就無罪、就不承擔刑事責任,當然,你雖然沒有提供證據證明不是你攻擊所致的義務、但卻有證明自己無罪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你有這樣的證據,你有權利而不是必須提交給公安來證明自己無罪。
4、“A在警方錄口供時夸大其詞,聲稱我曾毆打A,此證詞是否有效? ”:是否有效要經公安偵查后確定,如果公安得到的證據能證明A確實是“夸大其詞”,他夸大的部分無效、敘述屬實的部分有效。當然,你有權利向公安提供A的證詞夸大其詞的證據。
5、“在錄口供當天,派出所有一民警曾嚇唬我說:你不承認也沒有用,那么多人看見了,為你前途著想,早承認早好,不然會被判刑……殺人放火的我見多了……這在法律上有什么說法?”:我認為這位民警的說法并無不當:他并不知道事情真相,在調查時有權要求被詢問的人說實話,說“不承認也沒有用,那么多人看見了,為你前途著想,早承認早好,不然會被判刑”沒有什么過火的話。
6、建議你:盡快檢視現場錄影、或是找到更多地目擊證人為你作證,證明你沒有攻擊A、A的筆錄、商場正式員工的證詞有虛假成分。找到后應自己留下一份影印件、在交給公安時應讓他們給你一個收據,或者直接給他們影印件。
7、不管是民事責任還是刑事責任,光靠猜疑是解決不了問題的,維護自己權利應靠證據。
不 需要證人證言
有交通事故認定書就可以
住院治療的費用清單就可以
單位不認為是工傷,單位舉證。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證人把所了解的事情經過寫清楚就可以了,開庭之前需要向法官提交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證人無故不出庭的,證言不會被法官采納。
證人證詞該怎么寫
分三個部分去寫:一、標題:證人證言;二、證言內容。這部分是重點,首先要交待清楚證人的基本情況,也就是身份證上的資訊。其次是說明自己知道的與待證事實相關的情況。最好,保證自己所說的一切都是真實的,本人承擔證明不實的一切法律后果。三、署名和作證日期。證人要在署名上按手印。
證人證詞問題。急~線上等奶奶是第一繼承人 不是有遺囑嗎??
幫忙寫模擬法庭證人證詞 證詞:尊敬的審判長,我保證我的證詞是真實,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我叫 ,年齡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工作單位 ,與原被告之間關系。
證明一:我在99年為原告蓋房,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造價:元,支付款項:元,是否已經結清。修建房屋狀況。
證明二:同上的專案。
證明問題應與法庭辯論或原告的主張、訴訟請求一致或對應。
證人在證詞完畢后要在書記員的筆錄上簽字的!
祝你成功!
離婚無非就是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你可以與你愛人先協商離婚事宜,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到時候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以及雙方的舉證進行判決。如果你能證明你愛人出軌的事實,可以要求你愛人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建議你準備好資料當面或者來電咨詢,我們的方律師將免費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
急:法律求助,請律師幫我寫一份起訴書,證人證詞,媒人證詞. 首先,該起訴狀基本清楚,無需做太多調整;民事起訴狀只要能說清楚主張及所依據事實理由即可,無需過多渲染,關鍵看證據事實。
其次,針對幾個細節問題,調整如下:
民事起訴狀
原告xxxx,男,1981年11月5日出生,住所地:江西省進賢縣x 電話:xxxx
被告xxx,女,1987年11月2日出生,住所地:江西省進賢縣x。電話:xxxxx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立即返還彩禮12000元及金戒指1枚、金項鏈1根、金手鐲1個;
2、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2010年5月經人介紹相識,于2010年7月26日訂婚,訂婚后無法建立感情。由于訂婚前原被告雙方相互了解不夠多、不存在戀愛感情基礎,遂在雙方父母的要求和安排下進行訂婚。原告并實際向被告交付了彩禮12000元及金戒指1枚、金項鏈1根、金手鐲1個。
然而,訂婚后發現原被告兩個人性格不合,兩人在一起不能面對問題商量著一起解決,無法充分的溝通及說話不誠實等原因分開,無法建立感情。現兩人由于種種原因,關系不和、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訂婚關系名存實亡。故被告取得上述財物,依法應返還原告。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據民法通則及婚姻法有關司法解釋等的規定,原告特此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判如原告所訴。
此致
進賢縣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2010年3月3日
最后,關于證人證言,最好要求出庭作證:
證明
本人系XXX與XXX相識的介紹人(媒人),XXX經介紹與XXX相識后,在建立感情之前,雙方辦理訂婚,XXX委托本人將12000元及金戒指1枚、金項鏈1根、金手鐲1個轉交給XXX,作為訂婚彩禮及信物,本人業已將上述財物實際交付給XXX。
以上事實屬實。
證明人:XXX
年月日
證人證言盡量簡單,能說清楚事實即可。
關于金飾的購買憑證,若賣方沒有發票、收據,可要求補開,或補充提供有關買賣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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