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患有強迫癥的人生活確實是比較累,尤其是對這樣的人不夠包容,也不能夠理解,有時候還會覺得對方是故意的,所以在生活中就會有很多的煩惱,甚至到最后還會出現感情破裂的情況,最后以離婚收場。當然,如果你非常的愛他,并且能夠接納他患有強迫癥這一缺點,然后積極樂觀的去面對,雖然過得有點累,但是還是有一定的樂趣。
強迫癥是一種疾病,對于患病的本人而言就是不可控制的,其實他自己也很痛苦,但是因為身邊的人不僅不理解,反而嘲笑他,這就更加劇了患病的程度。和強迫癥一起生活,最常見的就是某些行為反復出現,例如總是懷疑門沒有關好,然后反復的關門等等,所以和患有強迫癥的人出去玩,要浪費很多很多的時間,因為你總是看到他在不斷地去重復一些毫無意義的事情。
我曾經就見到過一位患有強迫癥的人,他數錢要數很多次,正常的人最多數三次就差不多了,但是他不一樣,他數錢要數七八次。除此之外,生活中還有很多諸如此類的事情。但是因為他是中年才出現強迫癥得,所以他的妻子非常的不理解,然后天天就吵架,差點就到了離婚的邊緣。結果去看醫生后,才發現這是一種病,最后在藥物治療下得到了緩解,婚姻生活變得和諧。
我覺得和患有強迫癥的人生活,覺得過得很累,最大的原因應該是不理解他的行為,無法更好的包容他,所以過起來才會非常的累。
強迫癥媽媽可以取得孩子撫養權嗎
法律分析:
女方患有強迫癥也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在離婚的時候,孩子的撫養問題可以由男女雙方進行協商。如果男女雙方不能夠協商一致的,那么就由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時候,一并對撫養權歸屬問題進行判決。一般來說只有一方患有嚴重的疾病,或者是傳染性的疾病才不利于撫養和照顧孩子。只要這個強迫癥并不嚴重,沒有影響到女方自己的日常生活,沒有造成女方喪失撫養能力,對子女也沒有帶來不利影響或者傷害行為的,那么女方還是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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