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離婚起訴需要哪些材料
當事人在提起離婚訴訟時應備齊如下資料:
首先,原告需提交自身有效身份證明;
其次,填寫書面的起訴狀;
第三,提供證實家庭關系破裂所需證據;
第四,佐證婚姻狀況的相關證明,包括結婚證書或婚姻關系證明文件等;
第五,若涉及財產分割問題,需提供共同財產清單等相關證明;
第六,若爭奪子女撫養權,則需提供子女出生證明及自身具備撫養優勢的相關證明;
最后,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其他有利于訴訟請求的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離婚都需要哪些資料和手續
離婚都需要的資料有: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離婚都需要的手續有: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
4、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起訴離婚要哪些資料
起訴離婚需要寫離婚起訴書,說明起訴離婚理由、財產分割請求和孩子歸屬要求。另外還需要準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證據、財產證據、有利于子女撫養的證據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遞交離婚訴訟需要什么資料
起訴離婚需要帶以下材料:
一、離婚起訴狀兩份;
二、夫妻婚姻關系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如果原件丟失,可以到婚姻登記部門開具婚姻關系證明;
三、原告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五、如果雙方對共同財產有爭議,那么要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相關推薦:
家庭不合離婚(離婚和家庭不合哪個對孩子傷害更大)
男方離婚須知(離婚須知事項有哪些)
失蹤需要立案(失蹤人口立案條件)
我不想離婚嗎(老婆要和我離婚我不想離怎么辦)
離婚延期申請(離婚延期申請通常延期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