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假離婚轉移財產是否合法?
此類行為在法律中被定義為負債人對債務的惡意規避,且任何旨在通過離婚轉移財產至另一方的行為均無效。
此種情況下,債權人有權將原負債人的前任配偶作為被告起訴,即便財產已被轉移,亦無法損害債權人的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為躲避債務離婚轉移財產能追究嗎
如果發現欠債的人帶領其妻子或者丈夫去民政局的結婚部門或者政府公證部門分割財產后就離婚了,這時候我們不用擔心,因為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這種分割財產的結果可以被定義為沒有效果的,另外我們還可以繼續將被告人的妻子或丈夫也告上法庭,讓她也得到應得的懲罰。
債務人通過離婚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認定債務人的財產轉移行為無效,或者可以申請撤銷債務人的財產轉移行為;
如果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則債權人還可以將債務人的配偶列為共同被告要求他們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一、離婚財產轉移躲避討債行為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約定(財產分割約定)其約定無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債權人就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即使夫妻已經離婚,只要能證明債務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產生,則未經債權人同意的夫妻財產分配協議僅對離婚夫妻雙方具有約束力,該協議對債權人不產生法律拘束力,如侵犯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不能對抗債權人。
二、如何證明對方在離婚前轉移財產?
在離婚過程中,如果發現對方已經開始轉移財產,一定要小心謹慎,最重要的一步是收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始著手收集:
1、搜集其存折線索,記下其開戶行,無論其將款轉入何方,都不會有太大影響,可以申請法院查詢轉賬記錄,法庭上讓其說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審核其轉款必要性;
2、對于一方私自轉移個人存款的情況,則建議另一方要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并在平時注意搜集對方的存折線索,牢記開戶行,以后可以通過查詢方式查詢對方的轉賬記錄,這樣無論對方將款轉至何處以及何時轉移,均可以查清;
3、搜集其收入狀況的線索,必要時律師出面調查,如果對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見存款,法庭上責令其說明收入開支,審查開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對于低價出售夫妻共同財產和利用關聯企業惡意負債的:可以主張其行為無效,因為其顯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東利益。
5、對于制作虛假債務的:與債權人對質,詢問細節問題,列出提問提綱,審查債務形成時間,必要時做筆跡鑒定,審查債務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6、如果出現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產,或者私自贈與第三人的情況,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張買賣合同無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處分夫妻重大共同財產,私自處分嚴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三、離婚時惡意轉移財產可以追回嗎?
《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
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離婚還債財產轉移的行為是否合法
離婚為了還債就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且該筆債務如果本身就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那也沒有必要急于通過轉移夫妻共有財產的操作方法去還債,因為另一半也是有義務償還該筆債務的。像是這種情況,多半都是債務原本就是個人債務,如果這樣做,可能會少分一部分共有財產。
一、離婚還債財產轉移的行為是否合法?
不合法,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離婚前轉移財產是夫妻一方為了能夠在夫妻財產分割時,避免分割某些財產,最終目的是完全占有該財產的違法行為。雖然,現在對離婚前財產轉移的行為不追究責任,但是這不會影響其違法的性質。所以,在遇到一方離婚前轉移財產時,不必驚慌,法律規定了如何保護另一方利益。
二、離婚時的債務怎么分割?
(一)若該筆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即使該債務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則該債務在離婚后仍應由其個人來負責歸還,法院在審理中可只列該個人為被告,判決其承擔償還。這種情況應符合以下條件:
1、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獨自所負,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沒有與其一同前往借債;
2、借到的款項或所負的債務,都由其個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為目的,而?有用于家庭的有關開支。如將該款用于贈與,或請其朋友吃喝玩樂,或用于賭博、吸毒等;
3、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款系個人獨自所借(如個人出具借據等)及用于其個人使用。在訴訟中,證明系個人債務一般應由債權人負舉證責任,證明用于其個人使用一般應由其配偶負舉證責任。
(二)若該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則該債務的承擔應根據夫妻離婚的方式和對債務的約定或規定來確定由一方或雙方來承擔。
1、對協議離婚時約定債務均由雙方共同負擔,或對共同債務的負擔δ作明確約定,則該債務應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負擔。審理中應列二人為共同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償還債權人的債務。執行中既可對二被告執行,也可對其中一個被告執行。該被告償還全部債務后,有權要求另一被告承擔相應的債務份額。
2、如協議離婚及法院調解離婚中對債務的承擔作了分擔,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負責其中的一筆或幾筆債務的,則該債務應由約定償還人予以歸還,但原配偶→方對此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在審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為共同被告,也可列約定償還人為被告,其原配偶為第三人,判令約定償還人償還債務,由其原配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按上述方法處理僅限于下列二種情況:一是離婚形式必須是協議離婚或法院調解離婚,法院判決離婚除外;二是對某一共同債務由誰償還作了明確約定
3、法院對離婚案件共同債務的分擔作了判決處理的,應以判決意見來確定共同債務由誰來償還,即可由原夫妻中的一人來承擔債務。審理中可只列該債務償還人為被告,判令其承擔償還責任。其原配偶可不承擔償還責任或連帶清償責任。
4、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因雙方當事人沒有舉證,致使法院在對該離婚案作調解或判決結案時遺留若干共同債務的,當債權人起訴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時,一般應以夫妻雙方作為共同被告,判令兩被告共同償還債權人的債務。因為對債權人來說,原夫妻二人都有義務償還共同債務。
無論是出于什么樣的目的,哪怕就是所謂的為了孩子都不能去私自轉移夫妻共有財產的。個人的債務企圖用夫妻共同財產去償還的這種想法并沒有法律依據,只能用個人的財產去償還。其實當事人肯定也非常的清楚,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所以采用的轉移財產的方法都比較隱蔽,因此,提供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是很關鍵的。
相關推薦:
離婚了燒衣服(離婚了在婆家的衣服能燒嗎)
離婚一方教唆(孩子離婚后一方教唆不認對方)
離婚訴狀題目(怎樣寫離婚起訴書)
欠錢跑路離婚(老公欠錢跑了我可以起訴離婚嘛)
離婚會很痛嗎(男人離婚會難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