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超過三年有效嗎
不一定
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是3年。所以因離婚協議書產生糾紛的,3年后向法院起訴,超過訴訟時效,有可能敗訴。
離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
離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解除婚姻關系以合法的婚姻關系存在為前提。離婚為合法有效婚姻關系的解除,婚姻當事人雙方必須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結婚要件的男女結合后請求“離婚”的,不按離婚處理。
第二,解除婚姻關系的主體是婚姻當事人。解除婚姻關系體現的是當事人的意愿,只能當事人本人進行。
第三,解除婚姻關系應當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和程序。當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辦理離婚手續,否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
第四,解除婚姻關系將產生一系列離婚的法律后果。婚姻關系終止將引起夫妻人身關系消滅、共有財產清算、子女撫養方式變更、共同債務清償等一系列后果。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達成解除婚姻關系的合意,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離婚方式。訴訟離婚是指由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通過訴訟程序,經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離婚方式。訴訟離婚不以協議離婚為前提。
一、協議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自愿離婚。
自愿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前提和基礎雙方當事人離婚的意思表示必須是自愿的、真實的、一致的。
2、夫妻雙方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為確保雙方意思表示的自愿、真實和一致,采取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通過協議離婚方式解除婚姻關系。訴訟離婚對當事人的行為能力沒有要求。
3、雙方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已達成協議。
協議離婚中的“協議”,不僅指夫妻雙方對解除婚姻關系達成一致,也包括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離婚相關事項達成協議。該協議稱為離婚協議,離婚后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撫養,子女撫養費的負擔和給付形式,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探望權的行使,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等都可以作為協議的內容寫入其中。離婚協議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簽字,并提交婚姻登記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離婚協議必須在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訂,一方被脅迫簽訂離婚協議,屬于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4、夫妻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為確保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法律要求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即雙方必須親自到場,不得代理。完成離婚登記,即解除婚姻關系。
5、“離婚冷靜期”是協議離婚的必經程序。
依夫妻雙方需要先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離婚登記申請,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三十日就是俗稱的“離婚冷靜期”。
在“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如果這這一期限內,雙方當事人沒有申請發給離婚證的,則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裁決解除婚姻關系的離婚方式。
如果夫妻雙方對離婚與否、財產分割方案、子女撫養問題以及債權債務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夫妻任何一方均可以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協議離婚的前提是雙方自愿,但離婚訴訟不要求夫妻雙方對離婚達成一致意見,不需要征求對方的同意。
離婚訴訟包括調解和判決兩個階段。調解是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離婚訴訟中的調解屬于訴訟內調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案件一審判不離二審可能判離嗎
在一審離婚案件中,法院沒有判決雙方離婚,通常是因為原告提供的證據未能充分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法院必須依據證據來作出判決,不能僅憑原告的陳述就判定離婚。到了二審階段,判決通常會成為終審判決。離婚當事人應當向法院提供必要的證據或證據線索,以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或反駁對方的主張,否則其主張可能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并可能面臨敗訴的風險。如果原告在起訴離婚后反悔,可以向法院申請撤訴。撤訴的時機是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但尚未宣判之前,可以通過書面或口頭形式向法院提出。
判決離婚還存在勝負嗎
判決離婚還存在勝負嗎 所謂勝負,存乎一心。就婚姻而言,已經一敗涂地。在離婚訴訟中,雙方也都有各自的訴求,如果得到了滿足,當然可以說是勝了,反之,也可以說是敗了。事實上,能否給子女一個最好的健康成長環境,才是判斷一場離婚訴訟“勝敗”的標準。
一、離婚訴訟,如果沒有財產或分割的財產在20萬元以下,僅需交納50元至300元;
二、走到離婚,無論如何都已經是一敗涂地,為被傷害最深的孩子著想才是必須的。
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1、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相關推薦:
離婚證件丟失(離婚證遺失能否補辦)
彩禮會跟嫁妝有區別嗎(彩禮會跟嫁妝有區別嗎)
給了彩禮被退婚怎么辦(訂婚買的東西退婚怎么處理)
夫妻之間離婚財產歸誰(離婚后財產怎么分割)
那退還彩禮屬于什么事(男方要退婚 彩禮三金要退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