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父親打過我后,母親又要離婚
有一次早上,我說得迷迷糊糊的時候,我爸媽突然有什么事一言不合就打了起來,我哥從房間里沖出來攔住我爸,可我爸卻把我哥按在墻上掐脖子,我哥一直在跟我爸斗氣,我爸恨不得把他掐死,我哥也拼上性命跟我爸斗,我媽哭著喊著:“女兒快出來幫忙,你爸要殺人啦,嗚嗚嗚。。。”,于是,我就從房間急急忙忙的沖了出來,我跑到我哥面前攔住他,可他打到了我頭,我開始感覺不舒服,后來我們從客廳打到一個小房間里,他把我哥和我媽掐在床上,我努力的打我爸,打他的手,可他嫌我煩,把我推倒在床上,打了我幾下,說:“我卻你不要多管閑事,不然的話我連你一塊掐!”這時候的我十二歲,過生日的話就十三歲,就這樣被他打,我真的好討厭他,他打了我幾下后,我哥說他是個“人渣”,于是他就繼續的把我哥按到柜子上,繼續掐,還打我媽,用胳膊肘捶到我媽的背上,之后我說要報警,我跑去我哥的房間拿手機,拿起手機剛要報警,他就跟過來把我的手機給砸了,還說:“我辛辛苦苦把你養的這么大,你居然敢跑去報警!”于是他們繼續打到客廳,我也跟著跑到客廳,求他們別打了,可這時我感覺頭有點暈,我就想到是那時候他打到我的頭的時候,我拼命的求他們別打了,那時候我真的精疲力盡了,感覺沒有力氣去阻攔了,我爸要回到沙發上繼續坐,我哥敢要罵我爸,被我我捂住了嘴,并說:“別再說了,給我滾回到你的房間里去!”我哥說:“你沒聽見他這樣侮辱你嗎?!”當時我太累了,根本沒在意,只求他們別打了,可我聽到“侮辱”這兩個字,我心里很難受,小時候我還不懂事的時候我爸很寵我,可是為什么會變成這樣呢!我沒想太多,我把我哥拖回他的房間,關好他的房門,他還在里面罵,我著急的說:“你要是敢出來,我就死給你看!”之后他不出來了,也停了,我爸和我媽還在繼續吵,我爸用手指指點點的罵我媽,那手好像要把我媽的眼睛摳出來似的,我立馬跑過去阻止,求她別說了,可她卻依然在說,于是我就說:“別說啦,媽,難道你要我跪下來才肯停嗎?!”可她依舊在說,我還是不敢跪,這可是我的尊嚴啊!我跑過去捂住我媽的嘴,我說:“別說了,讓他說到累行不行!”她就不跟他說了。
這件事已經對我造成了很大的心里陰影,我永遠都無法忘記那一天所發生的事,我心里已經開始怨恨我爸了,就連最后一點的親情都被他毀了,我現在開始咒我爸一出門就被車撞,我真的恨不得把我爸給殺了,可是我卻不敢,那是大逆不道的事情,他可是我的親生父親,我怎么敢做那樣的事,我心里一直在怨恨他,我究竟該怎么辦?!
在離婚的狀態下,父母可否打罵孩子
如果真打了怎么辦?rn如果孩子已有攻擊能力,打傷了父/母怎么辦(當然是在離婚很久的狀態下,父/母打了孩子的前提)rn如果與上述情況相反,離婚了的父或母有意打傷孩子怎么辦rn怎么取消父或母的探視權rn如果父或母情緒激動,不管可否探視的情況 怎么辦?1.不管離婚是否狀態都不可以打罵孩子;
2.如果打了可以由監護人方提出批評指正或向法院起訴;
3.孩子也不河以打父母,不管父母離婚與離婚后時間長短;
4.離婚了的父母打傷了孩子應當受到譴責,情節嚴重可追加其責任;
5.探視權應當不可以取消,不管怎么說物理意義上的父(母)子關系是無法改變的;
6.如果父母情緒激動,可以申請取消當前探視或進行近視延期;
7.建議上一代的事情不要給下一代太深的影響,父母都不要給孩子灌輸誰對誰錯的觀念,父母之間的事本無對錯只是磨合與不磨合的事情。
你好女方提出離婚男方父母打我罵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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