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在2024年,無論選擇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需要準備一些特定的材料。
對于協議離婚,以下是必須的材料:
1. 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 結婚證;
3. 離婚協議書,這份協議書需要明確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愿,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方面達成的一致意見。
而訴訟離婚則需要以下材料:
1. 起訴書;
2. 身份證和戶口本;
3. 家庭財產清單;
4. 結婚證或證明婚姻狀況的其他文件。
具體來說,離婚所需的基本材料包括:
1. 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提交后通常會立即歸還;
2. 證明夫妻關系的文件,通常為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提供的婚姻狀況證明;
3. 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或在開庭時提交;
4. 若有子女,需提供子女出生證明和戶口簿。
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需要從法院獲取判決生效單。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包括:
1. 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介紹婚姻、再婚或復婚的證明;
2. 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和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第三者介入、生理或精神缺陷、賭博或吸毒等惡習的證明;
3. 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協議、曾經起訴離婚的法院文件、家庭沖突的警察記錄等;
4. 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如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
5. 需要對方經濟幫助的證明,如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的證明;
6. 需要經濟補償的證明,如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 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證明,如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的證據。
關于離婚協議書,它是協議離婚的必備文件,用于記錄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愿以及對財產、撫養權等事項的協商結果。但在訴訟離婚中,并不需要離婚協議書。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協議離婚需要雙方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而訴訟離婚則通過起訴狀來進行。無論哪種方式,都需要滿足相應的條件才能成功解除婚姻關系。
起訴離婚期間孩子應該在哪
如果離婚期間孩子的生活現狀沒有對其成長不利的因素,盡量不要改變孩子的生活現狀,前面是誰直接照顧的繼續由其照顧。能夠表達意愿的孩子,孩子愿意跟誰共同生活,就跟誰共同生活。以利于孩子成長為原則。
離婚期間孩子原則上應當由雙方共同撫養,因為此時仍然是婚姻的存續期間。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破裂,判決離婚后不用領取離婚證。
起訴離婚要什么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法律快車提醒您,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沖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稅證明,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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